1999-09-20

王金波:致胡江霞

不知不觉,我在家已闲百日矣!期间,时令由暮春而盛夏而仲秋,星转斗移,沧海桑田,世间的变化令人感叹都来不及!

其实,在漭漭宇宙的亿万年里,我们的生命何其渺小!有才曾有志于向方励之先生学习天体物理学,而天体物理学所研究的便是已存在几十亿、上百亿年的宇宙!空间之大,孰大于宇?时间之长,孰长于宙?故而,天体物理学揭示的应是真正的经得住考验的真理(当然,它同时必须时刻不断更新以更趋于接近事实。这里的真理非指所谓“终极真理”。)──它要适用于几十亿、上百亿年。正因此,我常想,大概正是方先生对宇宙的了解很深的缘故,所以他对于一个小小的行星上竟有一些生命仍奉行与宇宙法则相悖甚而相背的原则而讶然。于是,方先生把宇宙法则通俗地讲出来了。可大棒在那些生命的手里,方先生便只有挨打的份了。

与百亿年的宇宙相比,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何其短暂!所以,对于每个具体的个人的生命而言,我们的每一个小时是多么的珍贵!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仅有几十万个小时!而有才竟要在狱中度过近十万个小时!这仅仅是因为有才说了和做了一些符合宇宙法则的话和事情。

幸亏我们是理智的。我们是智者。因而我们不会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以德报怨,并不把任何人视为敌人。我们所从事的民主运动没有敌人,因而也就没有叛徒。我们仅是从自然人的角度出发,追求个体的自由。那些图腾的崇拜者们对这一切感到不可思议,因而继续他们的迫害。然而宇宙法则是公正的,他们当中的不少人思想开始发生变化──他们也是人,本质上与我们毫无二致的自然人。这便是思想的作用。我们仅有信念的坚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理念的清晰。理念亦即思想。随着自由思想的传播,相信宇宙法则将为愈来愈多的人接受,从而使我们的社会渐次演进到一个宇宙法则得到更多体现的社会。

经常地,我自睡梦中蓦地醒来,脑子一片清晰和纯净,无丝毫劳累和杂念──我认为,这一瞬间和人弥留之际的瞬间所思考的东西具有类似的价值,即均为最接近客观公正的──,这个时候,我常常想到的是,既然每个人都是由几十种元素组成的,那为什么竟有人声称他(们)对另一些人拥有单向的某些权利(力)呢?我是学化学的,知道这些元素均由质子、中子、电子所组成(当然还可以再分),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经过重新“组装”,世上这100多种元素均可相互转化。进而从爱因斯坦方程E=MC2看,质量和能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即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本是一体的,谈何某一部分人(即生命、即物质、即无形的能量)对另一部分人竟天然有权加以领导、专政、消灭?从地外文明(我们没有理由否认它的存在)的眼里来看,这是何等可笑和荒谬!

随着百余日来我的思考的加深,我愈发明白了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让一个明白了的人再糊涂起来是很困难的。所以,我更加感到了自己的所知甚为有限,我应更多地学习,而不要陷入无谓的“操作”中去──我不是一概地否认“操作”的积极作用,而是针对我这个个体而言,现在仍是需要学习的时候。学习的前提是自立,所以我现在的第一任务是谋生。当然,谋生的同时也并不排斥学习。

1999年9月20日,山东莒南

【附注】

本文摘自致胡江霞的信。

2005年7月31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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