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05

王金波:我“失踪”之后

2001年3月26日警方没找到我后,开始了大规模的“找我”行动。

他们先是一天几次地来我家找,父母要求他们出示警察证和搜查证,他们拿不出来,被父母不客气地拒之门外。白天不行,半夜11点来砸门,仍找不到我。

于是他们找我的亲戚和亲戚的亲戚。他们装作查户口,去县城妹妹家、二舅家看了每个房间。又去妹夫的老家查。在姥爷家,以查户口的名义要去了在河南工作的大舅的地址。又通过村中共党支部书记约我堂哥出来“吃顿饭”。

然后通过父亲的工作关系向父亲施压。镇教委的人与学区校长来我家“玩”。我村一个在镇教委办工作的人受委托来我家“刺探情报”。与父亲一起工作的一名教师也受到委托。县教委也出面了。

还是找不到,又去我联系较多的青岛、西安等地找。

最后又动员我的同事。我原来工作的临沂制药厂破产后被山东大陆企业集团购买,4月26日在临沂日报上做广告要求该厂原职工于4月30日前去厂里报到。4月27日,一个原来跟我关系一般、从未到过我家的同事拿着临沂日报坐出租车50多公里来我家找到我父亲,非要我亲自拿着身份证去报到不可,否则连父亲替我去的必要也没有。父亲次日还是去了,结果竟报到上了。

据警方宣称,这次“找我”行动有省、市、县、镇4级公安机关参与,他们甚至组成了一个专案组,常驻县政府招待所。

其实我外出仅是想找个能填饱肚子的饭碗而已。以前我外出打工经常被他们拘捕并砸了饭碗。人活着得吃饭啊,我不想好不容易找到的饭碗被他们轻易砸了,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告诉他们我的行踪。

可这样一来他们不干了。他们声称,上级有命令,他们必须时刻知道我在哪里、在干什么。我突然“失踪”了,他们严重“失职”,所以必须全力以赴“找我”。

在这些警察眼里,他们的工作就是要限制一个公民的自由。至于他们的行动是否受到限制,别人不得指手画脚。

就是说,在他们看来,公民有权利去做的,只能是法律所允许的(甚至只能是他们所允许的),而法律所不禁止的则是政府有权力去做的。

这与现代法治思想正好相反。现代法治思想认为,凡是法律所不禁止的,都是公民有权利去做的,而政府的一切行为,均须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法无禁止即公民自由,法无授权即政府禁止)。

这种关系的颠倒,是当今中国政府仍是一个无限政府的最好写照。要想实现法治,惟须中国政府成为一个有限政府。

假如有一天警察不再接到他们必须时刻知道我这样的人在哪里、在干什么的命令,可能就是中国政府已由无限政府变成有限政府的那一天。

2001年5月5日,山东莒南

【作者注】

本文写完4天后我即失去自由4年多。

2005年6月3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王金波:中共党票还有多少吸引力?

前不久,我听一位已有20多年党龄的中共党员说,他已有3年未缴党费了。他在军队里想方设法加入中共,后转业到某国有企业,前几年下岗,从此再未有人向他收党费。他认为,现在连组织生活这种形式都不走了,“党”已完全成了一个虚的东西,而且“党”给他的“待遇”是下岗失业,缴党费纯粹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凭什么还缴党费?即使要他退党也无所谓。

而另一位在某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中共党员则主动拒绝缴纳党费。他认为,虽在事业单位工作,收入也还可以,但他觉得党并未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因此党不党的就无所谓了,那张党票已完全成了累赘。

另一位同样在某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中共党员的“党员”经历则有些奇特:因他与某领导人关系不错,有一天他突然被宣布为已是中共党员,而此前他从未写过入党申请书。就这样还不算,他还曾稀里糊涂地被选为基层“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当然,他从未缴过党费。

某国企老总三十几岁就成了一把手,可谓青春得意。有一次我问他党龄多长了,他说再过20年他的党龄就10年了。原来他对加入中共一事毫无兴趣,尽管前任老总和主管局的局长多次动员他写入党申请书。他认为,只要自己有本事,入不入党都能吃得开,而中共党员的形象很差,何苦给自己加一道紧箍咒呢?

通过对中共基层党员状况的观察,我得出一个结论:除党政机关、军警和一些农村地区外,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在内的其他所有基层领域,中共党票在人们眼中已贬得一钱不值。

这种状况的普遍化,据我了解至少已有两三年的时间,并且有增强的趋势。

这是因为中共基层党员对中共的信任已完全丧失。一些深受中共贪污腐败之苦的中共党员不再相信中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而另一些中共党员则抱着“不捞白不捞”的信条将“中共党员”的招牌完全当成了升官发财的梯子,公开卖官鬻爵的报道早已屡见不鲜。

根据历史和经验,基层党员对党的忠诚程度是判断一个已建立专制统治的政党的统治能力的大小的温度计。一旦出现基层党员对党普遍丧失信心的情况,也就是说这个政党统治大厦的基础已基本“沙化”的时候,这个政党的专制统治肯定不会长久。

我记得林牧先生在谈到他第3次被中共开除党籍一事时曾说,前两次他还回到了共产党内,现在请他回去他也不回去了。

如果中共现在进行一次党员自愿重新登记,我相信中国将出现大批具有“前中共党员”身份的人。

2001年5月5日,于山东莒南

【作者注】

本文写完4天后我即失去自由4年多。整理时略有改动。

2005年6月3日,于山东莒南

《北京之春》2006年2月号

王金波:吃不到葡萄说葡萄甜的人

这里说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甜的人,不是指那种能较为公正地评价别人的人,而是指那种对权势、名位和财富盲目迷信和崇拜的人。

他知道一个人很有权势,尽管这个人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好处,甚至还会时不时地欺负他一下,但他对这个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知道另一个人很有名气,尽管这个人并不认识他,甚至对他这样的人不屑一顾,但他仍然认为这个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不许别人说这个人一个“不”字。他知道另一个人很有钱,尽管这个人对改善他的经济状况并未起过积极作用,甚至是通过对他在内的很多人的巧取豪夺而发财的,但他把这个人当成英雄般地津津乐道。

如果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可以意味着一种个体公民意识的觉醒的话,那么这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甜的人则根本没有个体公民意识。按照常识,人们最起码不会赞美别人对他的欺压,而这种人则在被别人打了一记耳光之后还要赞美这耳光打得伟大、打得光荣、打得正确、打得英明、打得果断、打得及时、打得恰当、打得到位……

这种人并未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人。在鲁迅先生活着的时代,这种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人的人到处都是;在鲁迅先生去世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这种人仍然四处可见。

2001年5月5日,山东莒南

【作者注】

本文写完4天后我即失去自由4年多,直至2005年7月17日才由赵昕先生帮助发出。

2006年1月27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2005年7月30日

2001-05-04

王金波:林牧先生的毛衣

去年11月3日,我第一次去林牧先生的家。

门开了,一位身材高大、腰杆笔直的老人出现在门口。我的眼睛顿时被这位老人的毛衣吸引住了:这件在市场上大概只卖2、30块钱的劣质毛衣上破了几个洞,有一只袖子还补了个大补丁。

这位老人就是林牧先生。

虽然此前我同林牧先生有过电话和书信往来,也听过别人的介绍、看过他的照片,但见面后还是被震惊了。因为我没想到,一位前中共副部级高官,竟穿着这样一件毛衣。

后来我又见过林牧先生几次,听他讲了他的大概经历。他祖籍浙江义乌,出生于1927年,1940年代在西北大学读书时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曾协助杨明轩(后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工作,1950年代加入中共,1960年代在陕西协助胡耀邦(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搞“超前改革”时被中共开除党籍,惨遭迫害13年(其中劳动改造八年半),1970年代第二次被中共开除党籍,1980年代任国家科技干部管理局局长,中共西北大学党委书记,1986年主动退休,1991年第三次被中共开除党籍。

林牧先生在西北大学读书时就参加了学生运动。他回忆上大学的情景时说,那时候也没学到什么,整天闹学潮去了。1985年他任中共西北大学党委书记时,警方要进校抓参加学潮的学生,他把警方拦在门外说,学生游行是他让去的,要抓就抓他一个人,学生一个也不准抓。在他的保护下,学生无人被抓。89民运时他旗帜鲜明地站在学生一边,“六四”大屠杀后他公开批评中共当局,致使1991年被中共在违反其党章的情况下第三次开除党籍。谈到这里,林牧先生笑着说,前两次被开除党籍后还回到了共产党内,现在请他回去他也不回去了。

林牧先生一贯漠视权势和名位。青年时期他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反抗国民党专制,未到中年就因持有非主流的主张、参与陕西的“超前改革”而惨遭迫害,临近老年又因对共产党彻底失望而公开提出不同主张并使自己时时处于极权专制的威胁之中。1980年代初他曾因主张改革而引起邓小平的注意,结果邓小平看了中共陕西省委上报的有关他的材料中有喜欢抗上的内容后,放弃了对他的重用。进入1990年代,他毅然舍弃官场生活的前呼后拥,换来特务、便衣的明跟暗盯,更是绝大多数人说易行难的事。

林牧先生主张思想启蒙。他认为,不仅目前中国需要启蒙,就是将来政治解冻了,中国也不会立即必然进入民主社会。在这个时候,公民社会仍是不健全的,他愿意继续做启蒙的工作,直至中国建成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只有公民社会初步建成,公民意识得到普及,中国才能真正实现民主,中国的政治才能称得上民主政治。

林牧先生有着一颗对广大民众真正关怀的心。每当听到有底层民众的人权受到践踏的消息,他都怒不可遏。在他的社交范围内,有很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而这一点在老年知识分子中是不多见的。这正说明了他时刻把广大民众放在心里,把广大民众的事看成是自己的事。

林牧先生对极权专制的反抗是不妥协的。今年2月,他在报纸上找到一篇关于法国作家蒙田的文章,告诉我一个道理:“勇气来自绝境”。是的,半个多世纪以来他经常使自己处于绝境之中,而这恐怕就是他最终勇敢地向极权专制挑战的原因。

穿着破毛衣的林牧先生,不是作为一名前中共副部级高官,而是作为一名执著追求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自由知识分子。林牧先生的毛衣,是中国自由知识分子人文精神的象征。

2001年5月4日,山东莒南

【作者注】

本文写完5天后我即失去自由4年多。整理时略有改动。

2005年6月4日,山东莒南

http://www.asiademo.org/read.php?charcode=GB2312&id=540

王金波:老而弥坚——记范子良老先生

范子良老先生失去自由4个月了。

我是1999年4月认识范老先生的。从此,我们结为忘年交。他是浙江省湖州市菱湖镇人,原为上海铁路局职工,在上海工作多年,认识了上海的异议人士,后来又逐渐认识了其他地方的一些异议人士。他退休后回到菱湖,借钱买下一套房子,与儿子一家及八旬岳母挤在一起。

范老先生近几年一直在做一件几乎无人能做到的事情:他先是用孙女玩的劣质录音机录下《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媒体的有关节目,然后一遍遍地听,将广播稿整理出来,每篇稿子抄几十份,最后寄给外地的朋友。由于警方经常在白天光顾,有时甚至抄家,他不得不开夜车,常常累得不知不觉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其实,范老先生的经济状况是非常糟糕的。为了还债,他的夫人不得不在外面打工。儿子范峰下岗了,工作也不好找。他自己的退休工资,除一部分用于还债外,都用在了写信和打电话上。信封、信纸和邮票都要买,而且每月都要十几封、甚至2、30封,加上有时因对方收不到平信而不得不多花2元钱改用挂号信。这便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时,他还要打电话,都是长途。两个女儿为了与老人联系方便,出钱让他安电话,可他却“挪用公款”用在了寄信上。

正因为没有电话,所以跟他联系很不方便。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王有才的夫人胡江霞打来电话,说浙江有5人被警方传唤,其中没有在致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政府机构的28人联名信上签名的范老先生未获释。我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却无法跟他的亲人及时取得联系。过了两天,范老先生的夫人打来电话,证实范老先生已被拘留,并说警方已透露,只要范老先生“改了”就给他这最后一次机会。

2月,我去外地找工作,被扣3天后获释。回到家里,父亲说:浙江“lenhu”一位杨女士打过电话。我马上猜到可能是范老先生的夫人杨明彩女士。后来传来范老先生被判两年劳教的消息,而且他因身体健康状况极为恶劣,曾遭狱方拒绝接收。但警方竟惨无人道地拒绝将他接回。另据悉,范老先生是在拒绝悔“罪”的情况下被劳教的。

范老先生是赞同思想启蒙的。他曾在一封信中谈到,当前中国尤其需要启蒙。其实,他所做的一切便是对传播思想、启蒙民众的极具价值和意义的贡献。

范老先生已经63岁了。但他争取人权、自由、民主、法治的一颗执著的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加坚定。

愿所有关心中国人权状况的人们,都来关心一下范子良老先生。

(因警方一直对我盯得很紧,故虽早就想写点关于范子良老先生的文章,却至今才写成。)

2001年5月4日,山东莒南

【注】

本文写完5天后我即失去自由4年多。整理时略有改动。

2005年6月1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2005年8月4日

2001-04-28

王金波:关于《未来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设想》的几点说明——与王小宁先生商榷

我想就王小宁先生《不要给反对在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人以口实》一文(《中国研究》)中涉及我的《未来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设想》的部分,作几点说明,以与其商榷。

首先是关于邦联制问题。其实,10年前我上中学时就对邦联制与联邦制区分得很清楚。这里仅谈两点,余不赘言。

(一)国家结构形式还有一种更为广泛的分类方法,即单一制和复合制;复合制又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二)以邦联制的形式统一中国是近年来一直存在着的一种思路。例如《中国政治改革200题》(总策划王军涛、主编刘晓竹、执行主编吴学灿,中国战略研究所1997年9月第1版)认为,“进入21世纪,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进行必要的改革……思路主要有以下四条:……(3)将单一制改为邦联制;……” (138页)。“如果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民意使然(如举行全民公决),采行邦联制达成中国统一,也未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缔结邦联的方案可能有以下几种:(1)中国大陆与台湾结成邦联;(2)中国大陆与台湾和西藏结成邦联;(3)中国内陆与台湾、西藏、新疆、内蒙、广西、宁夏以至港、澳结成邦联;(4)在第(3)方案的基础上再加入蒙古以及其它自愿加入的国家和地区组成‘大中国邦联’。”(143页)

其次是关于西藏问题。

对于达赖喇嘛的态度的转变,我是一直持欢迎态度的。同时,我对“达赖喇嘛的去世将使西藏分裂主义者树倒猢狲散”的看法,则不敢完全肯定。在国内生活了15年、年仅16岁的噶玛巴活佛近来表示支持达赖喇嘛,至少说明分离主义在年轻一代藏族人中是有一定影响的。至于国内的班禅喇嘛能否得到多数藏族人的承认,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即使班禅喇嘛合法性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国内的班禅喇嘛得到了多数藏族人的承认,但噶玛巴活佛的经历表明,班禅喇嘛恐怕也难以保证将来就一定没有寻求西藏更高自治地位、甚至是分离的倾向。

有大量藏族人居住的四川省西部、青海省大部份、云南省西北部、甘肃省西南部,不管藏族人的比例如何,也不管全民公决的结果如何,我认为关键的是别人无权剥夺他们行使全民公决、自主决定以何种方式实现治理的权利。至于会否并入西藏,则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

虽然我认为有必要对中国大一统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行解构,但从感情角度讲,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积淀很深的地区的中国人,我希望中国尽快结束分裂状态,希望西藏及其它地区留在中国。

我认为,建立共和国就是“半独立”的观点,可以展开讨论。全球化使国家的概念日益削弱。在个人与全球之间,国家已成为一个过渡性的概念。如果说建立共和国就是半独立(有限独立)的话,那么结成邦联为什么就不是一种统一(有限统一)呢?

再次是关于新疆问题。

正是考虑到在人口数量上维吾尔族在新疆不占绝对多数,所以我在文中提到维吾尔族时总是与“哈萨克等民族”一起提出,根本没有主张其他少数民族“由维吾尔族来统治”的意思。至于王小宁先生关于“少数人根本不可能统治多数人”(从民族角度讲)的论断,我想至少中国的历史就不能证明。另外,我在文中提到“已有人在境外设立‘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仅是一种事实判断,并未涉及价值判断。

至于内蒙古、宁夏、广西3个地区的汉族人占绝对多数的状况,从历史上以及更长远的将来来看,就是否为惟一构成不可能在各该地区建立共和国的主导性因素,我希望有能够更深入的分析。

我认为,中国的分裂与统一,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不能一言以蔽之。至少,中国历史上分裂与统一的时间相差不是很悬殊。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五代两宋时期,都没有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政权,事实上处于分裂状态。至于晚近以来,中国事实上一直没有实现统一(远有被外国长期侵占的香港、澳门、台湾和独立建国的外蒙古,近有政治体系上完全独立于大陆、自成一个完整的政治实体的台湾)。故在当今中国,存在的不是国家分裂是否可能的问题,而是如何结束分裂、实现统一的问题。也因此,我认为,与其避而不谈任其分裂,不如提出一些方案结束分裂。

至于王小宁先生文中“中国今后的国家体制将为:大部分为统一制(大陆只有西藏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少部分(台湾、香港、澳门)为联邦制”所要表达的意思,我没有搞明白。“统一制”是什么意思?从字面上讲,它应与“分裂制”相对应,而不是联邦制。

当然,王小宁先生提出的“民主派在提出政治主张时,应考虑是否为中国人民所接受,不要给反对在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人以口实”的观点,我认为是非常有价值的。我完全同意,并希望所有关心中国政治改革的人都能注意这一点。

(我在文中所谈到的任何观点,仅代表我个人的意见,且仅供商榷和参考。)

2001年4月28日,江苏南京

《民主论坛》2001年5月6日

2001-04-04

王金波:未来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设想

1.台海两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裂分治已逾半个世纪。台湾问题已成为每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中国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显然,台湾首先是台湾人的台湾,其次才是中国人的台湾、地球人的台湾。对台湾问题拥有第一发言权的,应是全体台湾人。解决台湾问题必不可少的、也是最具法律效力和民意基础的途径和方法,是就台湾问题在台湾举行全民公决。

全民公决的结果若是主张统一,那么会有两种形式:以邦联制组成中华邦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别为对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以联邦制组成一个完整的国际法主体。其中前者的可能性更大。

2.统一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论是作为邦联主体还是作为联邦主体,均应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并宜实行联邦制。本文将其命名为中华联邦共和国。

2.1. 首先,在中华联邦共和国境内,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的民族独立倾向较明显。流亡海外的藏族民众已建立流亡政府,而且由于其领袖达赖喇嘛曾获诺贝尔和平奖,藏族民众争取人权、自由、民主、自治的运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情、理解和支持,维持西藏目前的地位已远远不够。因此,也宜就自治问题在西藏举行全民公决。作为中华联邦共和国组成部份的新西藏,宜设立共和国,行政区域除目前的西藏自治区以外,其周边藏族聚居区,主要是青藏高原一带的青海大部份、四川西部、云南一小部份、甘肃一小部份,也宜由当地居民自主决定是否并入西藏。

新疆地区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具有深厚伊斯兰背景,其文化传统、生活习惯与汉民族差异较大。中共在新疆长期实行政治高压、经济掠夺、从内地移去大量汉族人以使新疆汉化等政策,当地其他民族同汉民族的矛盾日益加深,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开始寻求更高的自治地位,甚至已有人在境外设立“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流亡政府”,同时不断在新疆和内地制造炸弹爆炸恐怖暴力事件。因此,为充分尊重该地区各民族的意愿,也宜就自治问题在该地区举行全民公决,并在此基础上设立共和国。

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与蒙古国为同一民族。论人口和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相差不是很大,但却长期被分割成两部份:一部份建立一个独立国家,另一部份附属于另一个国家。这是促使内蒙古地区蒙古族民众希望加强自治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样,内蒙古地区也宜在全民公决基础上设立共和国。

宁夏、广西两地的民族独立倾向不及以上三个地区。但鉴于其目前亦均为自治区,民族聚居程度较高、人口较多、行政区域较大,也宜分别在全民公决基础上设立共和国。

2.2.香港、澳门回归后,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诸方面均同内地存在显著差异,宜享有类似西藏等共和国的地位。因其城市化程度较高、行政区域较小,宜分别设立自治市。

2.3.北京作为中华联邦共和国首都,上海作为内地最大城市,宜分别设立联邦直辖市。

2.4.内地其他地区,行政区划宜作重大调整。

2.4.1.设立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个自治联合体:

2.4.1.1.各自治联合体分别由若干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组成:

2.4.1.2.目前的省一般分为2-4个省:

2.4.1.3.自治省主要由目前的若干自治州或自治县组成;

2.4.1.4.较大的市设立特别市;

2.4.1.5.取消省与县之间的地区及相当于地区一级的建制,由省、自治省直接管理县、市,其中自治省内部的行政区划设置可自行决定;

2.4.1.6.取消乡、镇、办事处一级的建制及市辖区一级的建制,特别市、市、县直接实行社区自治,包括城市社区自治和农村社区自治;

2.4.1.7.特别市、市所辖区域以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区域为主,基本不辖农村区域。

2.4.2.具体地讲,可作如下划分:

2.4.2.1.华北:主要包括天津、河北、山东西部、河南北部、山西,其中天津设立特别市;

2.4.2.2.东北:主要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其中沈阳设立特别市;

2.4.2.3.华东:主要包括山东大部份、江苏、安徽东部、浙江、福建北部,其中南京设立特别市;

2.4.2.4.华中:主要包括河南大部份、安徽西部、江西北部、湖北大部份、湖南北部,其中武汉设立特别市;

2.4.2.5.华南:主要包括湖南南部、江西南部、福建南部、广东、海南,其中广州、深圳份别设立特别市;

2.4.2.6.西南:主要包括四川大部份、重庆、湖北西部、湖南西部、贵州、云南大部份,其中重庆、成都份别设立特别市;

2.4.2.7.西北:主要包括陕西、甘肃大部份、青海西宁一带,其中西安设立特别市。

2.4.3.各自治联合体立法、行政机构的组成宜采取如下方式:

2.4.3.1.各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议会分别派出若干代表组成自治联合体议会联席会议,行使自治联合体的立法权;

2.4.3.2.各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议会分别选出一名代表组成自治联合体行政委员会,或由各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行政首脑即省长、市长组成自治联合体行政联席会议,行使自治联合体的行政权,并设立主席一职,由各成员在任期内轮流担任。

2.5.这样,中华联邦共和国由16个联邦主体组成:5个共和国: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2个自治市:香港、澳门;2个联邦直辖市:北京、上海;7个自治联合体: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

2001年4月4日第2稿,江苏泗阳

《民主论坛》2001年4月13日

2001-01-22

王金波:让我记下一笔警察侵犯公民权利的罪行

1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西派出所的辅助警王伟和一个穿警服的人,到了我家。1999年5-6月和2000年2-3月我两次被软禁均有王伟在,因此比较熟。另一个人我不认识。寒暄了几句,那个人说要我去趟派出所。我问他有没有传唤证。他说没有。我说,没有,我就不去。他顿时变了脸,非要我去不可。我说你拿工作证来。他说没有。我说,那请你出去。他态度仍不好。我说,你这是侵犯民宅。他灰溜溜地走了,说要拿传唤证来。

下午1点多,那个穿警服的人和镇西派出所辅助警薄夫亮又来了。这次,他们拿来了传唤证。我吃了点饭,于1点半左右到了镇西派出所。我在办公室和值班室里跟值班的警察和辅助警聊天。中间,我看见今天值日表上有名字的所长潘仕虎自己开着一辆警车出去了。

转眼到了5点左右。按照风俗习惯,今天(腊月二十七)下午要给死去的亲人上年坟。父亲打电话过来,问我何时回家上坟。我说不知道。于是我用公安内线给临沂市局政治侦察科(原政治保卫科)科长王政打电话,问怎么回事,要不,我就回家上坟了。他问:“派出所里的人呢?”我问坐在旁边的几个人,说都出去了。我又告诉王政。他一听值班的都不在,火了,叫人接电话。一个不值班、回所里玩的警察接了,说了两句。

5点半左右,所长潘仕虎气冲冲地进了值班室,叫我到铁笼子里去。我问怎么回事。他说:“你竟然敢给市局打电话,把你关到铁笼子里。”到铁笼子门外时,我一看,太脏了,问:“能否拿个椅子?”他说:“你先进去再说。”我进去一试,太别扭了。原来,这是在楼梯下用铁门围成的一个小屋子,习惯称为铁笼子。铁笼子长宽均两米多,除门口约1米长、3、40厘米宽的一小块外,其余部份均在楼梯下,高度比我的身高约短7、8厘米。因此,我只能弯着腰站着。但这样时间长了,肯定不行,脖子痛得很。地上很多土,还有唾液、鼻涕之类的东西。但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里面那堵墙的中间部位找了个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下。地板砖冰冷得我老半天没回过神来。这个铁笼子比1999年2月20日我在杭州闸口派出所被留置盘问时的条件还差。因为,那儿毕竟还有一排水泥板,而这儿则仅有地板。

不一会儿县公安局政治侦察大队(原政治保卫科)大队长卢修田(习惯上仍称为卢科长)和一个女的来了。他们说刚才去涝坡镇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等一会要回答问题。他们走后,我继续被冻在铁笼子里,而且肚子饿了。

约8点40分,一个辅助警打开铁笼子,把我带到办公室。卢修田和那个女的在。卢修田介绍说:“这个女的姓杨(后知其名杨玉霞),是科里刚来的指导员。”简单说了两句,卢修田开始一边问我问题,一边说我整天弄这些事干啥。杨玉霞也同时跟我讲着。卢修田问我最近有没有干什么法律不允许的事。我说:“我很奇怪,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只能由法庭做出判决。现在,没有任何法庭判决我的行为违法,那就说明我没干违法的事。你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警察,竟然问出这么低级、无知的问题,实在令人莫名其妙,……”他打断我的话,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你知道,还问干啥。”他又问我年龄。我说1972年出生的。期间,杨玉霞说要跟他们配合。我说:“凭什么配合!你们为什么不跟我配合?我现在又饿、又冷、又困,连你们提的问题,我都想不起来了。”卢修田问我几月生人。我说:“忘了。”他又问我哪年上的学。我说:“忘了。”他火了,说:“你怎么搞的?”我说:“我现在又饿、又冷、又打盹,想不起来了。”又争论了几句,他说:“你什么时候能想好?”我说:“不知道。”他说:“那你就先想一想吧。”我爬在桌子上迷糊了会儿。他们俩则谈论着其它一些事。不久,卢修田问我:“想起来没有?”我说:“没有。”他说:“那你,先回铁笼子里想吧。”我问:“能否告诉我的亲人,拿些衣服来?”他说:“不行!”

9点45分左右,我又被关进了铁笼子里。我站一会,坐一会,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小时。10点45分,他们又把我叫到办公室。卢修田问我。我说:“仍想不起来。”最后,卢修田拿记录让我看。我指出,询问记录与传唤证上的讯问不符,应改正。他说,就是询问,并要我签字。我当然不签。他说,那你就回铁笼子里继续想吧。我再次提出衣服的问题。他说:“不行。”

我回到铁笼子里,苦苦熬过了一夜。期间,我时儿坐会儿,冻痛了就站起来,站一会儿脖子又痛,就到门口倚一会儿,……想着外面人家都在忙年,我却在这儿连觉也睡不成,而父母也在替我操心劳累,不觉又对共产专制制度更加痛恨。对极权主义的走狗、尤其是卢修田、潘仕虎之流的警察,除了觉得他们恬不知耻、凶残暴虐之外,我直怀疑他们是否还有一丁点最起码的人性?因为,不知有多少老百姓被他们这样折磨过!何况卢修田还指示其部下抓了那么多法轮功学员!

好不容易到了早上8点多。卢修田又来了。这次他单刀直入,问我是否通过互联网在《北美自由论坛》上为“犯罪分子”王有才签名呼吁。我说,我只知道王有才是个受到非法剥夺自由的守法公民;他的行为并未触犯法律;倒是审判他的那些人做了违法的事。卢修田说,“为犯罪份子呼吁本身,就是违法。你知道不?”我说,“我不知道。而且,王有才并未犯罪。”卢修田又要我随时等候口头或书面传唤。我说:“我只认书面传唤。每次必须开出传唤证。”他又说了几句无理的话。我说:“从现在起,我拒绝同你的一切合作。一切后果由我承担。”我将记录看了一遍,注明询问与传唤证上的讯问不相符之后,签了字。

大约9点,他说我可以回去了。我说:“家离这儿10里路,让我怎么走?”他说:“你花两块钱坐个三轮车走。”我说:“我没带钱。”他说:“那没办法。”我说:“你们怎么这么不讲理。”他就走了。我一看派出所院子里也没有车,就对值班警察说,等车来了再把我送回去吧。几分钟后,潘仕虎过来,恶狠狠地让我赶紧走;说这是他的办公室,不准我再待下去。我说:“你就随便把人叫来,然后再随便把人赶走?”他说:“对,我就这样。”我一看他如此不讲理,就自己走了。

前不久我跟林牧先生谈起浙江湖州范子良老先生遭到警察虐待的情况。林牧先生在电话里激动地说,对那些侵犯公民人权、特别是侵犯低层老百姓人权的警察,一定要将他们的名字和罪行公布出来,并记录在案,以后对这些人是绝不能客气的。我这次被传唤约20个小时,滴水未进、粒米未吃,冻得关节隐隐作痛,也未能睡成觉,又走了一遭人间地狱。我想,这样的地狱我还是要经常走的,说不定哪一天会葬身里面。我死无所惜,但死前我要把刽子手们的名字及罪行公布出来,让世人记住他们的丑恶嘴脸。

2001年1月22日,于获释5小时后

《大参考》总第1087期2001年1月21日发表时标题为“一定要把肆无忌惮侵犯人权的警察的名字及其罪行记录在案”

《民主论坛》2001年2月16日

2001-01-10

王金波:随笔集


1

无论如何,任何个人或集团都不应具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如果某个个人或集团在事实上或被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对某个政权的绝对控制权,那么这个政权一定是个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历史上的皇权专制王朝,皇帝和他的皇室家族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本世纪的纳粹德国,希特勒和他的纳粹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斯大林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毛泽东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邓小平时代的中国,邓小平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这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现在江泽民当政的中国,江泽民和他的共产党拥有不可分割和让与的最高权威,拥有对政权的绝对控制权,所以,现在的中国,仍然是非民主的、独裁专制的政权。

1998年6月17日,山东临沂


2

关于趋同的问题,我进一步思考如下:

人类社会是在进步的,这便是一种趋同——趋同于进步。表现在基本价值观念上,随着农业文明的衰落、工业文明的兴盛、后工业文明的崭露头角,国家、民族界限的日益模糊,主权观念的日益削弱,人类基本价值逐渐趋同于人权、自由、民主、博爱、平等、幸福。

当然,一些诸如中共之流的专制政权,它们的原教旨是主张趋同的,用直接侵略、派遣特务、暗中操纵等手段进行输出和扩张,以谋求与它们的趋同,即接受它们的统治和奴役。随着宇宙法则的应用,它们在遭到大部分人类的唾弃之后,退缩回日渐狭小的龟壳,然后摇身一变,也承认了世界的多元化——世界是多元的,所以不管世界上大多数民众已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仍然要掐着我的臣民的脖子往里灌毒气。

可见,不管本身是多么相对正确的东西,一到了专制独裁者手里,便走了样,成为毒蛇身上美丽的花纹——作为一名中国人,对中共的感受尤甚。所以,现在中共动辄祭起祖宗的法宝,什么“中国特色”、“国情”、“主权”之类与人权自由民主风马牛不相及的裹脚布被扯出来当了紫禁城的招魂幡。

从这个角度讲,“多元化”的意义是负面的。但是,这不是它真正的内涵,真正的多元化必须具体到每一个哲学意义上的个体——烽火传递军情、互联网通讯、地球中心说、河外星系、地外文明、康佳彩电、海尔冰柜、国有制、私有制、股份制、社会主义、梁启超的社会主义、中共的社会主义、陈独秀的社会主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新疆哈密瓜、天津狗不理包子、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哈尔滨市、北京话、北方话、普通话、粤语、汉语、蒙藏语系、中共、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党员、中国公民、中国人、1万年前的中国人、1秒钟前的四川人、3个星期后的莒南人、武松、秦桧、贾宝玉、李洪志、穆桂英、秦始皇、牛魔王、刘晓庆……还有什么不是多元化的主体呢?只有每一个个体均能自由地发展并体现个性,才是真正的多元化。宇宙法则这个全能的上帝对任何个体都是公平的,不管是多么渺小的种子,都可能长成参天大树,不管是多么强大的帝国,都可能一夜之间覆灭。世间的事物千差万别瞬间万变,每一件事物的个性在得到体现之后,有的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影响深远,究其原因,乃是“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昌者,顺潮流者也。潮流,必然向某一方向运动,这便说明了世界是趋同的,是在多元基础上的趋同。

所以我想,趋同是方向,而横断面则是多元。这样,我就对上封信中的观点进行了修正。

事实上我发现,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性,我的很多想法还是不成熟的,而读书、思考之后的动手写作则是成熟化一个很好的方法。我想,日后我的思想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趋同于成熟的。

3

以上是上一个世纪、上一个千禧年写的。下面是新世纪、新千禧年写的。

国家是如何产生的?荷兰哲学家巴鲁赫·德·斯宾诺莎(1632-1677)认为,人们相互间订立契约,让渡一部分自然权利,转让给一个公共执行机构,国家便产生了。

实际上,对于国家的起源是一种契约的理论,人类已经基本接受了。可以这么说,国家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国家的主体(或曰组成要素)是参加这个契约的每一个个人也即公民。同其他一切契约一样,参加契约的每一个个人既有权利按照一定规则参加这个契约,也有权利按照一定规则退出这个契约。在参加契约之后,退出契约是每一个个人天然拥有的权利。

必须明确的是,国家的主体仅仅是每一个个人,地域不是国家的主体,它仅仅是国家的主体即每一个个人的必需品;因为任何一个个人都需要一定的空间才能生存,就如任何一个个人都需要一定的空气、食物和衣服才能生存,而空气、食物和衣服并非国家的主体一样。事实上,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地域疆界始终保持不变,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即使在共产党的辞典里,国家作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也不是将地域视为国家主体的。

4

由于国家是人们让渡出一部分权利后产生的,那么很明显,国家的主体即每一个个人所拥有的权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已经让渡给国家的那部分权利(人们随时都有权利收回这部分权利),二是未让渡给国家的那部分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构成了每一个个人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也即人人生而就有的人权。由于人们让渡出去的那部分权利构成了国家主权,而国家主权又是属于所有参加契约的人们(即主权在民),所以国家主权是人权的一种派生物或曰衍生物。换句话说,先有人权后有主权,主权产生于人权,人权是本原的,主权是派生的,所以主权只能服务和服从于人权。

5

为什么真理是相对的?事实上,历史上所有自认为是绝对真理的观点,都被历史无情地证明为是绝对的错了。当然,这并不否认绝对真理的存在,不管这个绝对真理是叫上帝、上帝的精神、绝对精神、佛祖、真主、玉皇大帝、自然法则、宇宙法则还是其他什么东西,反正这是一种不可能达到的极至状态;而凡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或曰凡是人类所能感知的,只能是趋近于这个绝对真理而永不能达到。

除了从哲学角度认为绝对真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存在之外,承认真理的相对性还有助于解决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即宽容精神和公民社会的确立。

我们知道,共产党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所有异于它的东西都是错误的,它要求所有一切均服从于它,民众只是其顺从的臣民,凡有异议者均为真理的敌人。这便是绝对的真理只能导致绝对的谬误和绝对的独裁专制的最好例证。

如果我们认为真理只是相对的,那么一切就迎刃而解了:你说你对,那么就请民众来裁判,支持你的相对多,那么你的观点便是相对真理,支持我的相对多,那么我的观点便是相对真理。并且可以隔一段时间再让民众来裁判一次,可能上次你对这次我对,可能上次我对这次你对,也可能又冒出第三种观点成了相对真理。

这便是宽容精神在公民社会的体现。凡是民众支持的,目前便是相对真理;至于它以后是否仍然是真理,则看以后民众是否仍然支持。真理的相对性原则是人类能够永远保持进步的原动力之一,它与充分保护少数派的宽容精神和公民社会的确立是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说,确立真理的相对性原则是中国实现民主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6

真理与法的关系如何?

广义地来讲,是否法即真理?

绝对真理、自然法则等等我理解为即是自然法,现实中人类不能感知。人类能感知的法,即是现实中的相对真理。

你对我的这个观点有何看法?“共识不是真理”的观点与此有何关系?

2000年2月19日,山东莒南


7

不要老是说“中共已面临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中共实际上是不会尴尬的,因为凡尴尬的人还至少讲一点道理。其实这也说明了某些民运人士自身的“尴尬境地”:不管怎样,“六四”后中共政权一直存在且仍未有政治改革的迹象,而民运人士们却束手无策。

8

“舍我其谁”的错误。我们要甘愿做铺路石。要知道,开放党禁、实现民主以后,会有诸多比我们强得多的人才进入,我们要甘愿让出位子,因为事实上那个位子可能根本就不适合我们坐。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大多数是从事的“解构”,即共产党所称的“破”,将来的“建构”即“立”的主要工作主要靠后来者。我们要有华盛顿的精神,战争胜利后解甲归田。

9

对于整个独裁集团,我们可以宽容,但对具体的罪大恶极的独裁者,我们必须惩罚。否则,独裁者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既然倒台后也不受惩罚,我何不更加独裁?

10

京剧:生旦净末丑一见即知,与样板戏何异?京剧里面善恶、地位高低等级森严,是中国专制文化的绝佳体现。

11

政治反对派与客观评价的二元分离。要对邓小平、江泽民和中共作评价,必须尽量客观公平;而作为政治反对派,主要任务则是监督批评。

12

“只要能统一,什么都可以谈”与中国传统家庭观念“宁可瓦全,不可玉碎”有相通之处。

2000年4月18日,山东莒南


13

中国知识分子应做启蒙工作,就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方一样。纯粹的知识分子远离政治也未尝不可。这种分工也是必需的:纯粹为知识而知识的知识分子起到了一种民主社会知识分子的表率作用,使人们逐渐远离政权;而启蒙知识分子则为实现上述目标起了推动作用。

2000年5月8日,山东莒南


14

说中国目前民众缺乏公民意识和民主理念,不是指中国人本身不行。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同共产主义相结合,形成了现在中国的极权体制。90年代中国人普遍陷入了道德沦丧阶段,什么理念、理想之类的东西统统不要。这也是极权统治仍能维持的一个原因。在极权统治开始瓦解并崩溃以后,中国人的良知将被重新唤起,公民意识和民主理念也将迅速提高,直至接近于台港澳地区。因此,罪恶的根源仍是共产党本身。只有共产党的极权统治仍不终结,一切均无从谈起。

2000年5月10日,山东莒南


15

我为何一再强调思想启蒙呢?就是因为我发现民众、尤其是农村最底层的农民,对民主根本没有丝毫意识。我姥爷是1940年左右入党的老中共党员(1960年左右他从河南调回莒南的过程中失去党员身份),对书上“天无二日”的说法备加称赞。我三舅5月19日来我家劝我放弃民运,他同我二姨夫(一个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中共党员)常在一起谈这个问题:“即使将来他们坐了天下,会不会发生像毛主席打倒刘少奇那样的事呢?”我二姨夫还同我母亲讲过:“这是一反一正的事。”就是说将来万一我们“坐了天下”“成了王”,共产党就成为“土匪”了,因为我们现在是“土匪”。针对这样的现实,我们能不去做启蒙工作吗?因此我非常赞同何清涟女士的做法,用“深入浅出的大众语言”来进行启蒙。中国目前固然缺少独立的学术研究,但更缺少启蒙。

16

据最近外电报道的一次民调称,大陆竟有远超过90%的民众赞成武力犯台。这一现象也加强了我认为中国迫切需要启蒙的观点。

17

当然,强调启蒙决不意味着等民众都具备了民主意识之后中国才能实现民主。恰恰相反,我认为民主意识的培育和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从细微处着手”才是启蒙的切入点。

18

看了李慎之先生的《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后极权主义时代的人生哲学》和徐友渔先生的《理解哈维尔》,我想我在致林牧先生的信中将1979年至今的时期归于威权主义的想法,与哈维尔的“后极权主义”的说法有某些类似之处。经过重新思考,我认为现在的中国仍处于极权主义时代——正在衰竭中的极权主义的后期。

19

据5月21日胡江霞讲,浙江异议人士聂敏之老先生被捕。聂老年逾7旬,文革中因反对林彪被判死刑,行刑前恰逢林彪摔死而大难不死。去年初我在杭州曾有幸见过一面。前几天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委托聂老呼吁美国给予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聂老再次身陷囹圄。

20

顾准先生认为自己完成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转变。王东成先生却在呼唤理想主义。

我认为,顾准先生所讲的理想主义,是指共产主义之类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即预先设定一个终极的理想价值,然后企图据此在人间建立一个天国。这样的理想主义实际上是披着漂亮外衣的专制主义的一种,其累累恶果已有目共睹。对于这样的理想主义,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进行批判。

而王东成先生所指的理想主义,则是有着现实的基础的。比如19世纪末少数先知先觉的中国人对于在中国建立共和制的理想主义,现已成为现实。又如,将来中国大陆也能如台湾一样和平进行政党轮替,这无疑是我们这些人的一个理想,而这个理想能否实现,恐怕也无需多虑。这样的理想主义在目前中国的民众中的确是太少了,我们应通过启蒙让理想主义重回民众心间。

对于这两种理想主义,我觉得前一种用乌托邦主义来称呼更为妥帖。并且,正如李慎之先生所指出的那样,“顾准实际上是一个上下求索,虽九死而无悔的理想主义者。因此说他放弃的是专制主义,追求的是自由主义,毋宁更切合他思想实际。”这里的理想主义指的是后一种理想主义。

是否可以这样说,顾准是一个反理想主义的理想主义者?

2000年5月23日,山东莒南


21

我现在基本上认为,中国目前处于苏联的勃列日涅夫时期,最大的特点是:停滞。据《当代中国》主编、经济学家程晓农先生在4月26日法广中讲,中国经济的衰退是从去年正式开始的。据我了解,共产国家只有在经济衰退一定时期之后才会走向政治多元化,而这个过渡时期不会只有两三年的时间。在这一阶段,民运不可能以正式的组织化的形式进行。最具组织化的要数波兰团结工会,但大概活动了近1年左右即被镇压,此后六七年间在事实上处于瘫痪状态。其他共产国家根本未成立正式组织,只是在剧变前一两年言论逐步放开后形成正式组织,甚至在剧变前一两个月才形成正式组织。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也不会特殊到哪里去。当然,我也曾在外电中听过一次与此相反的观点,但仅是一次。

22

民主党无论如何压不住了,虽然此后一段时间内将基本停止活动。现在国内偶尔传来的民主党的声音,既是民主党生存空间日益狭小的反映,也说明了民主党的生命是扼杀不了的。从思想启蒙角度讲,98组党运动使人明白了一个基本的道理:人人有权组织政党。从民主运动方面讲,在经历了20年的思想启蒙和民主运动后,中国民运终于首次通过合法的手段公开筹组政党,揭开了民运新篇章。从制度创新角度讲,狱中狱外的民主党人士并未放弃民主党的旗帜,一旦条件成熟他们会重新凝聚在民主党的旗帜下并建成一个成熟的现代化的反对党,并为多元化条件下的政党创建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2000年5月28日,山东莒南


23

9月12日我从青岛回家,父亲讲的情况大致如此:

8月29日父亲去莒南县电信局交电话费,发现8月(7月21日-8月20日)话费高达139元,很吃惊。详细话单打出一看,里面有59次、218 分钟计109元的话费是打给8313536这个号码的。经电信局查证,该号码是临沂市公安局六科的。父亲找到电信局某副局长,副局长说这是明显的盗打,让父亲报警。父亲打110报警,警方先说给查一下,后又声称侦察需要不予受理。父亲要求电信局处理此事,电信局声称,详细话单打完一次后就再也打不出来了,因此需先交回详细话单才能调查。父亲说丢了,但电信局仍催过几次。后来电信局把109元交给父亲,父亲签字后连同话费单被他们索去。

这是一起警方侵犯公民通信(通讯)自由的典型案例。自6月28日安上电话至7月23日我离家前,摘机后的声音与一般电话无异,这次则有明显异音,与其他异议人士家的电话的声音类似。无疑,警方对我家的电话进行了24小时监控。警方一直向我否认对异议人士的各种通讯途径进行监控,现在我手上的详细话单作为一个证据,完全揭穿了他们的无耻谎言。

2000年9月16日,山东青岛


24

民主是个人之间无法调和时才使用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手段,因而:

一、它首先是经过每一个个人所同意的;

二、其中每一个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

三、它是用来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手段;

四、在处理个人关系的各种手段中,民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的一种。

从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民主对任何个人均是平等的;

二、在处理个人关系的手段中,民主不是最理想的一种;

三、采用民主手段时,每个个人均处于不被完全信任的状态。

又可得出:

一、民主的主体是每一个个人;

二、任何制度设计若是以对某个特定的个人或群体的完全信任为基础,那么这种制度一定不是民主的。

2000年9月25日,山东青岛


25

世界上有些问题是需要作出正误之分的。比如“草是绿色的”、“骑自行车比步行要快”是正确的,而“法国位于德国以西”、“冰的温度比水高”是错误的。由于受某些条件的限制,所谓正误均是相对的。

而另一些问题是无所谓正误的。比如讨论信仰基督教是对还是错是无意义的,讨论信仰伊斯兰教与佛教哪个更正确也是无意义的。对于这类问题得出的不管哪一种结论均无正误之分。

26

多元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一种行为方式,或曰生活方式。这句话说起来非常容易,做起来非常困难,因为我们的骨头在一元论的大缸里浸得太久了。

在充斥着虚假、谬误与谎言的现实中,我们这些所谓的“持不同政见者”讲了几句真话,许多观点经受住了考验。久而久之,这种凸显出来的“正确性”使得有些人不知不觉形成了如下的思维惯性:我的话经得住考验,因而我是正确的;与我不同的观点,我要力求它们经过修正趋近于我的观点,只有这样才会更加正确;否则便是落后的、错误的。这种一元论的思维惯性,每个人都在潜意识里或多或少地带有一些。

27

对于多元论者而言,语言禁区是不存在的。对某个问题的不同观点,多元论者往往积极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对各种观点加以改进或成熟化。声称对某个问题已有结论而不需要进一步讨论,是因为他认为他对这个问题已有了“惟一正确”的答案。这样,语言禁区就形成了。这是典型的一元论。

28

对问题的争论是必要的,因为理论上的疑难问题只有通过争论才更加成熟。但任何问题均要争出个高低、正误之分,则值得商榷。对于有正误之分的问题,也可能存在几个“同样正确”的答案,强求“惟一正确”仍是一元论的表现。对于无所谓正误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即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利本身就是问题的答案与实质。也就是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可用一句经过修改后的伏尔泰的话进行诠释: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持有这种观点的权利。

29

“懂得多”与“看得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假如把“懂得多”看作“看得对”的因的话,那么对纳粹主义的评价就只有希特勒的看法最正确了。

实际上,任何人对某个事物的了解都是有限的,若根据了解的多少划一条界线,只有超过这个界线的人才有发言权,那么这条界线由哪一些具体的个人来划定呢?显然划界线是不可行的。若不划界线,了解少的人无发言权的结果恐怕只有一个:最终拥有发言权的只剩下了一个人。他之所以坚持这个观点,一定是他自以为他对这个问题懂得多,“只有”他“才”有发言权。这种“只有……才……”的思维方式的性质,我们不难看出,是典型的一元论。

2000年9月26日,山东青岛

十一

30

我发现山东以外的一些朋友的想法很好。这些朋友这么认为:现在组党显然不行,但我们绝不放弃组党结社权,只不过是将组党结社权拖后行使罢了。我想,虽然“官本位”使中国想当官的人太多,因此尤其需要“终身反对派”,但这绝非号召人们都不从政不参政不结社。相反,中国需要政治文化的理智型世俗化和平民化,即广大未能充分享有并行使各项公民权利的民众都来争取各项公民权利——理所当然包括组党结社权。

31

胡适,曾出任驻美大使,竞选总统,暗中支持筹组中国民主党;陈独秀,曾任中共领袖长达6年;蔡元培,曾任国民党中监会常务会议主席,中央特委会常委,监察院长;储安平,曾任民盟副主席;顾准,曾为地厅级官员,且至死仍为中共党员……这些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知识分子均曾从政或参与某个政党。所以,从政参政组党结社并不妨碍某人成为自由知识分子。

32

对自由知识分子必须远离政权核心我基本无异议,但胡适等人终其一生主要是自由知识分子还是政治家?

33

其实,自由知识分子与终身反对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由知识分子主要针对知识界,终身反对派主要针对政界。

34

我觉得这样一种心态非常适合于自由知识分子:既然现在缺乏的是组党结社权,那么就公开声明绝不放弃这个权利,甚至偶尔还会去行使一下这个权利;等到广大民众都拥有组党结社权时,反而不再或很少行使这个权利了。

我现在就不想公开声明放弃组党结社权。但我想,终我一生,我不大可能热衷于政治操作,因为我骨子里追求的是个体的自由,对权力始终抱有一种戒心。

35

我虽然认为政治文化的转型需要艰苦卓绝的启蒙工作,但对政治制度的转型却并不悲观。也就是说,从政治制度角度讲,极权主义的崩溃已为时不远;而从政治文化角度讲,理智型的世俗化和平民化仍需漫长的历史过程,比较成熟健全的民主制度的建立,我们不一定能看到。在促使政治文化的理智型世俗化和平民化的过程中,自由知识分子的启蒙工作无疑是前瞻性的和基础性的。

2001年1月10日,山东莒南

【作者注】

其中第二和第十一节摘自致张铭山的信,第六节摘自致姜福祯的信,第七节摘自致胡江霞的信。以上观点仅代表我当时的观点。

2005年7月26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王金波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