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9

王金波:农村基层选举中民选村长的遭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在199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施行,2010年曾做过一次修订。根据该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这些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就是人们常说的村官、村干部。其中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们习惯上称为村长、副村长。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些法律条文并未落到实处,农村村委会选举形势严峻。

一、选举的主要概况

1、村民选举被上级政府操纵。

这里说的上级政府,是指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更高级别的党委、政府等。《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显然村民自治的地位要高于上级政府的指导,但在现实中,由于从上到下实行的政绩考察指标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战略,乡镇政府有充分的动机去干预村委会的选举及其日常工作,从而让自己放心的人当选,或者让对自己不那么俯首帖耳的村干部无法开展工作。现实中乡镇党委和政府干预候选人产生、选举过程乃至选后工作的例子比比皆是。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但在现实中,从村民选举委员会(简称村选委会)的推选到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的选举,通常都有上级政府在施加影响、甚至完全操纵。比如2010年初钱云会出狱前,镇政府曾试图组织选举,以免钱云会出狱后参选而再次当选。答孝宁在当选后,街道办事处拒不宣布选举结果,致使答孝宁无法上任。山东省莱州市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组在石柱栏村党员会上公然说“上访人员没有被选举权”。而最典型的则是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霞阳村,上级政府操纵确定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应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应具有村‘两委’[既在村委会工作过又在村党支部工作过]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上届班子成员女满52岁、男满57岁不作为候选人。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经核实取消其初步候选人资格。”)公然违反《村委会组织法》。

多数情况下,选举是被上级政府通过本村有势力的村干部或附近的黑恶势力操纵。比如李胜在2003年第二次参选时,遭到村办企业负责人、后来的村党支部书记李刘用的破坏,选举中断,且此后5年多没举行村委会选举。2009年1月,李刘用再次在镇党委书记的支持下破坏选举,并在4个月后操纵选举自己当上村委会主任。岳永进当选后,被上级政府阻挠而得不到聘书和村公章,甚至被村党支部书记殴打致残,后来上级政府和村党支部书记公开用公款贿赂选民,采用威胁﹑恫吓和伪造选票等手段让曾有犯罪前科的张富强当上村委会主任。

因此,村委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大打折扣。

2、带领村民维权的村委会主任,多数是在村民权益受到侵害的背景下当选的。

在钱云会、李胜、陈云华、岳永进、董长民、余兰芳、许坤、答孝宁、翁金祥、邱佃江、张玉玺、甄树清、曾某、林祖銮、杨色茂等人当选村官之前,村民权益已受到侵害。村民选举这些人当村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也有例外。范长贵任村干部45年,曾多次辞职而不被上级允许,2010年却被上级非法停职。

村民权益受到的侵害,主要有本村村官非法卖地和占地、侵吞集体财产和国家拨款、豆腐渣工程、财务不公开,外来征地和强拆及补偿、霸占本村土地,上级政府滥收费等方面。

3、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在带领村民坚持维权之后,多数在村民中形成很好的口碑。

钱云会在因车祸去世后,很多村民认为这是一起谋杀,就是源于钱云会在村民中形成的良好口碑。而钱云会死后,很多村民认为钱云会领导的维权抗争也就失败了。李胜在第一次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曾因支持村民维权被判刑,出狱后在第二次选举中得票率仍最高。陈云华在出狱后被村民推举为村民代表继续上访。

4、带领村民维权的村委会主任,多数很快被被撤职、停职或架空,或者被阻挠上任,甚至被以抓捕的方式被实际停职。

董长民因被市政府文件宣布选举无效而不再履行职务。余兰芳在本村党员干部会上被乡党委书记、县司法局局长宣布停职反省。翁金祥被镇党委书记宣布停职。李振堂被街道办事处宣布撤职、停薪。邱佃江被镇党委指派的“临时负责人”接管全部工作,名义上保留职务。范长贵被乡党委指派的该村“第一党组织书记兼村主任”宣布免职。钱云会、李胜、陈云华、许坤因入狱被实际停职。答孝宁当选后一直未能上任。

当选并实际履行职务的时间是:钱云会2个月,余兰芳3个月,邱佃江7个月,李胜、董长民不到1年,陈云华约1年半,许坤1年8个月,翁金祥约4年。

5、村委会主任在当选后,有的被拘留、判刑、劳教,比如钱云会当选后曾三次入狱、两次判刑,李胜、陈云华两次入狱。村委会主任及其亲属和支持者被殴打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选举的程序

1、村选委会的产生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根据该条款,村委会选举的主持者只是村选委会,其他个人和组织无权干涉选举。因此,村选委会的产生至关重要。但该法对村选委会的产生办法规定得很笼统,只是说“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而举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的具体程序,却没有规定。并且,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各村民小组会议三种方式中,什么情况下采用哪一种,也没有规定。这就给操纵选举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例如,河北省武安市格村原有56名村民代表,2008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李刘用下令撤掉23名村民代表、新增43名村民代表,次日李刘用操纵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村选委会。而根据《河北省关于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村委会主持。没有村委会的村,由乡、民族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直接组织该村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因此格村选委会的产生完全是非法的。广东乌坎村在引发激烈的官民冲突和媒体聚焦之后,村选委会的推选实现了完全的自治,由全村村民一人一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产生。

2、选民的确定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选民的资格虽有明确规定,但有时会引发严重分歧。李胜虽然户籍已迁出格村,但他是格村人,且在格村居住年限已达标准,所以尽管村党支部书记认为李胜不具选民资格,但省民政厅三次批示认可李胜具选民资格。董长民获选村委会主任以后,被前主任崔喜春的女儿崔艳丽等人举报选举不合法,其中一个理由是已参加投票的该村小学教师佟亚英户口已迁出该村,不具选民资格。

3、候选人的确定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在具体操作中,候选人往往由村党支部书记或上级政府通过村党支部提出。不配合他们的村民,往往被千方百计排斥掉候选人资格。比如,尽管邯郸市人大、武安市人大、武安市民政局和午汲镇镇长已确认李胜的选民资格,但午汲镇党委书记拒绝承认李胜的选民资格和候选人资格。后来在选举候选人时,投票结束后,李刘用指使唱票人,只要是选李胜的选票,全部不唱票、计票。而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党支部书记杨元友为谋求连任,在上级政府的支持下,把持该村村民代表会议强行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是:“应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应具有村‘两委’(即在村委会工作过又在村党支部工作过)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上届班子成员女满52岁、男满57岁不作为候选人。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经核实取消其初步候选人资格。”而且,该村的候选人提名竟实行等额原则。山东省莱州市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组则在石柱栏村党员会上称“上访人员没有被选举权”。2012年2月广东乌坎村村委会成员23位候选人全部由自荐产生。

4、村选委会对选举的主持

虽然《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选举的主持者只是村选委会,但选举的具体过程多数由上级政府或本村党组织实际主持和操纵,甚至有时候上级政府完全抛开村选委会直接下命令。2010年,为防止即将出狱的钱云会再次当选村委会主任,蒲歧镇政府强行组织村委会选举,只是因多数村民退选、罢选而流产。2009年5月在武安市格村选举中,镇选委会完全无视村选委会的存在,把选民证和选票直接交给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李刘用分发。广东乌坎村2012年3月的选举是完全由村选委会主持的。

5、写票、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在实际选举过程中,写票、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几个环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例子比比皆是。

2004年沈阳市张良堡村选举,上级政府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以死人、精神病人、痴呆病人的名义投票等手段让曾有犯罪前科的张富强当上村委会主任。

格村2009年选举时,全村选民2500多人,只有300多名选民拿到选票,其他2200张选票全由李刘用安排人私自填写、秘密计票,不准选民接近观看。

2011年西安高桥村选举时,村民投票结束后,村选委会又搬出票箱,让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投票。而这些人本没有该村户口,也没办理选民登记手续,因而没有选举权。后经查证,非本村选民得到选民证和选票的有229人,其中已投票的有120人。村民代表金孝荣称,村民都必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才能进入会场拿到选民证、选票进行投票,而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什么也没有却能参与投票。这是因为前村长李刚明怕自己票少而临时从劳务市场找人充数。下午当场唱票,参加投票的村民总数为3184人,村民答孝宁获选票最多并且过半,为1629票,李刚明得票1370票。但此选举结果几个月后也没公布。

辽宁省小漩村2007年4月选举时,唱票临近尾声,还有70多张票未唱,董长民的票数还差4张就将过半,村党支部书记崔喜春的两个外甥将已唱过的部分选票撕碎,并将计票板上的计票结果擦掉。

而更有甚者,有时候选举过程会被迫中断。格村举行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当选票统计李胜过半数时,李刘用指使人切断会场的电源,向会场投掷燃放鞭炮,然后毁坏票箱、选票,选举中断。后来该村接近6年没再举行过村委会选举。

广东乌坎村2012年3月的选举过程,均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三、选举的公开性、透明度,即外界对选举的监督和采访

通常选举时上级政府都会派人到场,名为指导、监督,实为操纵选举。比如2011年西安高桥村选举时,街道办事处主任韩锁成、党工委副书记兼选举指导小组成员杨亚妮尽管带着一百多名警察、保安在现场督导选举的,但对李刚明纠集无选举资格的人员进场投票、不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与此同时,独立的媒体监督缺位。比如2007年厦门市海沧区霞阳村选举时,来自北京的记者被禁止进入会场采访。

广东乌坎村2012年3月的选举,有外村村民、大批记者、各省访民和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主管人权事务的副领事包德宝到场参观、采访。

四、选举后的情况

因给村民维权而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在当选后,有些因不被上级政府认可而没有上任,比如答孝宁;有些不被认可并被阻拦正常工作,比如余兰芳、翁金祥;有些不被认可但实际上行使了职能、开始了正常工作,比如岳永进;有些被认可并正常工作,比如李胜、董长民、许坤、邱佃江、张玉玺。但这些人大多很快被架空、停职、撤职,甚至拘留、劳教、判刑。

而村民们维权的目的,则几乎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有时候甚至受到更多的权益侵害。比如从钱云会当选村委会主任到遭遇车祸的6年时间,问题“丝毫没有进展”,僵局越陷越深。河北省格村、温州市灯塔村、沈阳市张良堡村、西安市高桥村、福建省凤迹村、唐山市三里屯村、厦门市霞阳村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广东省乌坎村的问题则开始解决。

结语

虽然广东省乌坎村的2012年村委会选举进行得很规范,但这只是一个特例,不具标本意义。总起来讲,中国的农村基层村民自治制度极不健全,自治程度极低,村委会选举大多只是贯彻上级意图的形式,即使偶有拂逆上级意图的候选人当选村官,上级政府总有办法排斥他们,继续贯彻自己的意图。替村民维权、不配合上级意图的村官们,在当选后工作困难重重,多数很快被迫离开职务,甚至本人和家人被殴打、判刑。中国农村基层自治要想落在实处,必须消除上级政府干预村民选举的冲动和机制,而在中国,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

2012年7月31日初稿,11月19日~12月29日修改,北京


附:

案例1:钱云会,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委会主任。

妻子:王招燕。儿子:钱成旭。村民:王立权。

2004年,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开始征地,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将被征用146公顷土地,获得各类征迁安置补偿费3800万元,村民人均1万元左右。村民们拒绝接受,并很快形成以钱云会为首的七人核心维权团队。这七人代表村民向政府提出要“将安置补偿费提高到人均10万元”。寨桥村村民自发筹资,由钱云会负责前往北京上访。4月,钱云会在上访途中被抓捕,并于2005年3月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一年半、缓刑两年。钱云会回家那天,获得“英雄凯旋”般的待遇。

4月,钱云会当选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当时寨桥村以海选方式进行选举,钱云会的竞选口号是“反腐败、告贪官、为民众”,向村民许诺“能够为村民争取到每人1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在第一轮投票中,钱云会获得全村2500张左右选票中的2200多票。当时钱云会处于缓刑期间。蒲岐镇政府就“这个特殊的事情”请示市政府。寨桥村在两天后再次投票,钱云会以2300多票当选。在当地政府的默认下,钱云会正式当选村委会主任。

但上任不足两个月,钱云会第二次入狱。按照乐清市公安局的解释,事情缘由是:“2005年7月,钱云会在缓刑期间,仍然聚众阻挠浙能乐清电厂正常施工、殴打施工人员、破坏施工设施”。2006年4月,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钱云会的第三次入狱是2008年11月。乐清市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钱云会有期徒刑两年、罚金5万元;以相同罪名判处另一名村委会成员王立权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4万元。

选举前村民面临的问题是:各类征迁安置补偿费太少。钱云会竞选时承诺解决这个问题,即争取到更多的补偿费。2005年钱云会当选并上任两个月后即入狱,因此实际履行村委会主任职务只有两个月,并未兑现竞选承诺。但这不妨碍他在村民中的威信,反而因六年中矢志不移的上访历程而威信日隆。

2010年4月,媒体曾刊登过《乐清蒲歧镇寨桥村选举代表村民“被同意”》的报道。此前蒲岐镇政府曾试图组织村委会选举,但因钱云会未出狱不能参选,村民纷纷退选、罢选,导致选举流产。而政府干涉选举,正是因害怕钱云会出狱后,村民继续选他当村主任。

寨桥村村民们坚持上访,并提出该征地项目种种“违规问题”,但六年来“丝毫没有进展”。僵局越陷越深,村民并未拿到原先的1万元安置补偿费,政府也未对“将安置补偿费提高到10万元”的要求作出任何承诺。

2010年12月25日,钱云会死于车祸,引起海内外强烈关注。


案例2:李胜,河北省武安市午汲镇格村村委会主任。

妻子:张静。

2000年3月,李胜在村民们的支持下当选为河北省武安市午汲镇格村村委会主任。李胜曾在四个大学读过书,当过老师、警察。李胜虽然户口不在格村,但他是格村人,且选举结果经省民政厅核准有效。在参选过程中,李胜遭到原村干部的打击,被他们雇人殴打成轻伤。李胜上任后,发现村里诸多财务问题,因此上报到上级政府,武安市纪委查出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会计及村办企业“矿产品加工厂”负责人李刘用共贪污公款七千多万元,并对他们进行了刑事处罚。但李胜和村民们多次遭到打击报复,村委会公章也曾一度被抢走。2001年1月,400多名村民到武安市委上访,要求惩罚凶手,惩处贪官。2月,4名村民和未参加上访的李胜被警方抓捕。随后4名村民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分别判刑5至10个月。警方伪造证据,将李胜判刑10个月。

2003年9月,该村举行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当选票统计李胜过半数时,李刘用指使人切断会场的电源,向会场投掷燃放鞭炮,然后毁坏票箱、选票,选举中断。后来选举没有再举行。2006年5月,李刘用任村党支部书记,继续抵制村委会选举。

2008年12月,李刘用以党支部名义撤换村民代表,并任选委会主任,拒绝发选民证给李胜。邯郸市人大和武安市人大确认李胜的选民资格。武安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建元、基层政权科科长李杰明到午汲镇和镇长黄利斌安排了李胜的选民资格。但午汲镇党委书记霍俊勇坚持不承认李胜的选民资格,支持李刘用不给李胜发放选民证。2009年1月,该村举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选举。投票结束唱票时,李刘用指使唱票人,只要是选李胜的选票,全部不唱票、计票。村民对此强烈不满,到武安市委反映。市领导安排公证处重新唱票、计票。李胜和李刘用分别以1015票、690票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李刘用试图阻挠选举未遂。5月举行选举,格村共有2500多名选民,但只有300多名选民得到选票,其他选票均被李刘用派人私自填写。结果公布,李刘用得1600多票,当上村委会主任。

9月李胜在北京被抓,押回武安后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名行政拘留,10天后被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拘。其妻张静说,所指的合同是李胜1993年向村委会构买土地的合同,属合法的商业行为。


案例3:陈云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灯塔村村委会主任。

电话:0577-88921323。

2002年,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原南浦街道)灯塔村1402亩土地被上几届村委会主任非法低价卖光,村民一无所有,老人连最低保障都没有,村民为此上访。2007年3月,该村村民陈云华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时被鹿城区政府派人抓捕关在看守所。随后趁陈云华家无人时,温州市工商局局长夏某下令对陈云华家的房子实施暴力强拆,甚至搜走了所有的房地产契据和其他举报材料。陈云华被无理羁押9个月后获释,2008年初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村委会主任,并继续上访。2009年7月,陈云华在村委会办公室上班时被警方抓走,后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一年半。2010年刑满释放后,陈云华不再担任村委会主任。但因问题没得到解决,他继续以村民代表身份上访,并表示要反抗到底。


案例4:岳永进,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堡镇张良堡村村委会主任。

妻子:刘华。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堡镇张良堡村村民岳永进2002年被村民选为村委会主任。尽管由于上级政府阻挠,岳永进没有拿到聘书和村委会印章,但还是和村民集资聘请了审计人员,对该村多年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查出几届村委会出卖集体土地﹑违法摊派﹑侵吞村民水电费和侵占国家拨发的救灾款等,有问题的金额高达260多万元。

2002年12月,岳永进被该村党支部书记刘家安策划殴打致三级肢体残疾。2003年4月,岳永进再次被殴打。

2004年2月,岳永进被刑事拘留22天。4月,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区、镇两级党委、政府的官员和刘家安公开用公款贿赂选民,采用威胁﹑恫吓和伪造选票等手段让曾有犯罪前科的张富强当上村委会主任。随后新一届村官擅自出卖集体耕地,强逼村民按手印签约。村官恶行遭村民强烈抵制,全村两百多户村民联名上书,反对出卖土地,强烈要求罢免有贪污行为的刘家安和张富强。同时,岳永进被村民选为上访代表,到北京反映土地被掠夺的问题。多年来,村镇两级官员非法转卖土地上千亩,贪污土地款上千万元。

2006年2月,岳永进及其妻子刘华在北京被抓捕并被带回辽宁,随后岳永进被劳教一年半,刘华被劳教一年、院外执行。2009年8月,刘华在北京上访时被辽宁警方抓捕,随后撤销院外执行,重新劳教一年。

2010年12月刘华因上访被抓,随后岳永进也被抓。2011年1月,刘华被劳教二年。


案例5:董长民,辽宁省辽阳县小屯镇小漩村村委会主任。

董长民家属联系电话:13390496487,15241958377。

辽宁省辽阳县小屯镇小漩村原党支部书记崔喜春连任三届9年村委会主任,私自出售村里价值上千万的山产,贪污腐败,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百姓。2007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因村民董长民的得票数高于崔喜春,崔喜春指使人连续破坏3次选举。6月,在第四次选举中,董长民当选村委会主任并接到了镇政府颁发的当选证书。2008年4月,镇政府突然口头宣布,根据辽阳市政府红头文件,该村2007年6月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无效。该村进入无政府状态。2008年5月,董长民状告辽阳市政府,请求撤销关于小漩村选举无效的红头文件。8月,辽阳中院认为,市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信访复核意见,是指导性的,不具有强制力,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可诉。11月,辽宁省高院认为,涉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内容,不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驳回上诉。董长民和村民多次上访。2011年8月,董长民被以聚众哄抢的罪名抓捕。村民维权代表吴庆超、吴志武也被抓捕。


案例6:余兰芳,女,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塘下村村委会主任。

村民:乐德胜、汪细秀、郑大火、沈新华。

2002年8月,已退休的原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塘下村村干部、县“优秀妇女干部”、“劳动模范”、“全省科技示范户”余兰芳向当地报纸反映该村小学被建成豆腐渣工程的事情。记者调查核实后,对该村小学教学楼质量问题进行了披露。余兰芳耗费所有积蓄4万多元,拿着报纸找县、市、省和国家各级多个部门、几百人次反映情况,均无结果。12月,余兰芳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村委会主任。村里以往的各种债务和麻烦都开始找余兰芳,而未依法当选的原村会计兼出纳拒绝交出账目和公章,余兰芳在工作中没有任何财务支配权。2003年3月,乡党委书记、县司法局局长等在该村召开党员干部会,宣布对余兰芳“停职反省”。5月,余兰芳被县公安局以“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为由行政拘留15天。其间,为搜集余兰芳“组织群众抗税”的证据,警方对该村村民乐德胜、汪细秀、郑大火及回村务农干部沈新华采访了刑讯逼供等手段。余兰芳获释后,向法院起诉该县公安局。


案例7:许坤,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咸田镇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

村民:张春琼、高世福、何显福、易氏英、高镇章、高世辉、蔡建月。

2008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咸田镇白虎头村村民许坤当选村委会主任。为抵制当地政府对该村的强制拆迁,许坤和该村30多名村民代表、60余户“钉子户”,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拒签拆迁协议、上访、网上发帖乃至直播、请律师团进村帮助维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给当地政府找了无数“麻烦”。村党支部在上级官员的指使下以“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妨害公务”的理由将许坤开除党籍。2009年3月,村两委会决议要求许坤将村委会印章交给副主任林章海保管,而同一天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则决议印章应由许坤保管。4月,镇政府工作人员夺走许坤的公文包,抢走村公章,后来停发许坤的工资。10月村委会大楼被强拆过程中,有十余名村民被警方当场抓捕,后来其中高镇章、高世辉、蔡建月三人被刑拘。2010年5月,当地政府出动数百名警察和联防队员包围许坤的家,许坤以死抗争,当局次日被迫撤出现场。几天后许坤在北海市一家宾馆被警方拘捕。6月,许坤被当地检察院批捕,涉嫌罪名为“非法经营”。10月,当地政府的强拆行动与村民形成激烈对峙和冲突,引发媒体和舆论广泛关注,拆迁不得不暂停。2011年2月,许坤案开庭,上百名村民到法院门前支持许坤。4月,许坤被判刑4年、罚金20万元。在此前后,还有8名村民获刑:张春琼、高世福因“非法经营罪”均获刑两年、罚金15万元,何显福、易氏英、高镇章、高世辉、蔡建月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案例8:答孝宁,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高桥村村委会主任。

村民:秦常利、秦铁毛15529275213、李保贤、李孟学13096983934、金孝荣13002992201、李院利 15002943469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高桥村原村委会主任李刚明,1985年曾因盗窃被判刑三年,先后坐牢三次,后经营赌场、歌舞厅,手下有一帮黑恶势力。李刚明在任村委会主任时,与街道、区政府的官员勾结,霸占村里土地私自盖楼出售、非法牟利,私建垃圾场,非法出售村里土地,贪污行贿,用黑恶手段欺压村民。2011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李刚明因害怕落选村委会主任后事情败露,千方百计与上级官员合谋保住职位,并用公款收买村民,许诺村民投他票可得1200元,并要求村民在选票上签实名以便查验。11月,该村村民、农民企业家答孝宁在选举中获选票最多且过半,当选村委会主任。答孝宁答应村民,如果当选,将公开该村一切债务,清理该村资产。答孝宁在竞选时,其5人竞选班子曾受到威胁。选举后两个多月,街道办事处拒不宣布选举结果。村民们多次到街道和区、市、省政府上访,要求答孝宁上任。包括秦常利、李孟学及其儿子、李保贤在内的一些上访村民后来遭到暴力打击报复,甚至被殴打致骨折住院。村民称这是李刚明与上级政府勾结所致。参与殴打村民的有李联京、李勇、李波,以及李刚明的母亲、妻子、兄弟等十几人。


案例9:翁金祥,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凤迹村村委会主任。

翁金祥18965000757、蔡瑞芳15375959808、翁桂成13405933993、方金坤15985729979、翁玉忠13489985356、赖枊玉18950269766。

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凤迹村在2000年至2006年两届村委会期间,财务帐目从没公开,村民认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方祖仙有重大贪污嫌疑。2007年村委会换届,村民翁金祥当选村委会主任。但上届村委会拒绝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财务账目,镇长陈军下令把账目封存在镇政府。村民们强烈要求查清前两届村委会的经济往来账目。2010年8月,村委会和党支部在镇政府查账,当场查出假账。镇党委书记陈军立即下令收起账本停止查账,威胁村民不得继续查账。2011年1月,福清市纪委到新厝镇调查案情,被陈军知晓后应付蒙骗,并开始报复村民。3月,村委会唯一的银行账户被陈军下令冻结,并威胁要把参加举报、上诉、控告的村干部全部开除。7月,福清市监察局到新厝镇查账,被陈军阻挠。随后陈军等人突然到凤迹村宣布停止翁金祥的村委会主任职务、翁桂成的党支部委员职务,以及另一个村民的计生员职务,并擅自任命了另外三个村民为村委会和党支部成员。后来翁金祥等村民开始申诉、上访。


案例10:邱佃江,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黑林镇新布地村村委会主任。

村民:邱佃元。

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县黑林镇新布地村由邵布地村和李布地村两个自然村合并而成,近十年来有三届村委会选举失败,一直由镇党委派人负责日常村务工作。2010年12月,该村第九届村委会选举,村民邱佃江当选村委会主任。2011年初,镇党委确认了邱佃江的村委会主任身份。2011年5月,镇政府要在该村征地30亩用于筑坝护坡,邱佃江和很多村民反对。7月,镇党委指派该村村民邵泽全为“临时负责人”,全面接管邱佃江的工作。邱佃江的村委会主任职务名义上仍保留,但被要求“跟班学习”,且不被允许过问村里的一切村务工作、包括账目,甚至连村委会办公室也不被允许进入。


案例11:范长贵,河南省固始县赵岗乡窑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手机:15037674478。

河南省固始县赵岗乡窑北村村民范长贵1965年起开始担任村干部,后来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农民负担过重,范长贵对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很多做法非常反感,多次想辞职,但因其在该村有威信,受到村民的一致拥戴,所以乡里领导也支持,就一直干下去。但从2008年起,因乡里滥摊派“社会抚养费”,范长贵2008和2009两年向别人借钱后垫付近8万元给乡里,但乡里并没及时返还,所以范长贵2010年起不再垫付,从而与乡党委书记祝文娟发生矛盾。2010年上半年,祝文娟委派信阳市下派干部陈立凯任该村“第一党组织书记兼村主任”。7月,县联合调查组到该村动员村民检举揭发范长贵,并威胁范长贵辞职,范长贵不为所动。9月,乡党委召集该村村民程家发、程家里、张植亮、杨成友等人到乡政府开会,陈立凯对这几个人宣布范长贵不再任该村党支部支书兼村主任,由陈立凯接任,原村委会公章作废。但因陈立凯等人得不到多数村民的支持,无法进行管理。祝文娟继续威胁范长贵。2011年3月,几个警察闯入范长贵家以抓赌名义到范长贵家乱翻一通。该县联合调查组查了多年的账目,均未发现范长贵的经济问题。范长贵继续为被非法停职一事上访。


案例12:李振堂,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东屿村村委会主任。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东屿村4000多村民赖以生存的几千亩滩涂和200亩自留地被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勾结区、镇两级官员强行征用,该村村委会主任李振堂因替村民维权被强行撤职、停薪,有村民被抓捕、关押、软禁。2010年5月,街道办事处的官员和派出所警察拿走村委会公章,致使村委会工作陷入停顿。


案例13:张玉玺,山东省莱州市平里店镇石柱栏村村委会主任。

山东省莱州市平里店镇石柱栏村有57.97亩土地,被当地一位有后台背景的村民张福新霸占不还,导致村民缺少耕地,生活困难。2009年12月,该村村民张玉玺当选村委会主任,开始向法院起诉张福新。2010年10月,莱州市法院一审判决张福新归还57.97亩土地。张玉玺认为判决不公正,因为还有土地上的八间房子和机井没有附上要归还,所以继续上诉,并开始和村民到北京上访。2011年4月,莱州市政府派换届选举工作组进入该村,在党员会上威胁党员说:“上访人员没有被选举权。”5月,烟台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按照执行程序,最迟在2011年6月莱州市法院就应执行完毕,将张福新强占的57.97亩土地归还给石柱栏村委。但一年之后,莱州市法院仍没执行。张玉玺代表石柱栏村村委多次向莱州市法院申请要求执行,被置之不理。张玉玺由于上访曾被关押,其间恰逢其妻做手术,因无人照顾而落下病根。张玉玺的哥哥也曾受株连被带上手铐关押。


案例14:甄树清,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三里屯村村委会副主任、村民理财小组组长。

甄树清:0315-3232058,13784648569。

村民:刘泽普、刘玉华、李向申、梁庆凤、白明利、韩素芝、刘子详、王守成、刘术柏、范国珍、刘福权、刘淑桦、梁浩成。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三里屯村从1987年起村务和财务从没公开,村民2002年起向区有关部门反映村党支部书记刘广明、村委会主任王得贵、治保主任仁士宝、会计白秀华等人侵占集体资产上千万、非法占用土地上千亩的问题,并选举该村村民甄树清为村委会副主任、理财小组组长。2003年10月,区纪委被迫通过乡纪委宣布给予刘广明、王得贵党内严重警告、仁士宝警告处分。12月,甄树清等理财小组成员正在村办公室查账时,被三里屯黑社会人员梁庆弥等人赶走。2004年5月,甄树清被黑社会人员打断右腿,报案后警方不予立案。6月,甄树清的19岁女儿甄珍被法院罔顾事实判刑3年半。


案例15: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霞阳村。

2006年6月,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霞阳村党支部书记杨元友为谋求连任,在上级政府的支持下,把持该村村民代表会议强行通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限制条件、资格条件、提名方式和提名原则。其中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是:“应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应具有村‘两委’(即在村委会工作过又在村党支部工作过)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上届班子成员女满52岁、男满57岁不作为候选人。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经核实取消其初步候选人资格。”在7月的选举中,原村委会主任连任成功。但在记者前往采访时,被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某等人阻拦。村民们认为这次选举不符合村委会组织法,应当无效,开始上访,要求重新举行选举。


案例16:曾某,广东省吴川市大山江街道河东社区那孔村村委会主任。

1994年,正当广东省吴川市大山江街道河东社区那孔村村民准备收割稻谷的时候,大批推土机强行驶入稻田,把55637平方米待收稻谷摧毁填埋。村民们冒着生命危险冲进稻田进行抢收,却被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拘留15天。村民们开始上访。村民曾某在村委会选举中被选为村委会主任,继续带领村民上访。2008年,经国家信访局转发文件,吴川市委市政府和村民代表座谈,承诺解决问题。但后来一直没有落实,村民继续上访。


案例17:广东省陆丰市东海街道办事处乌坎村。

村民:林祖銮、杨色茂、薛健婉等。

因征地问题,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广东省陆丰市东海街道办事处乌坎村村民代表多次到陆丰市信访局、广东省信访局上访无果。9月21日,两三千名村民游行请愿,一百多名武警、特警尝试进村,与村民发生冲突,有村民受伤并被拘留,矛盾激化。陆丰市政府被迫作出承诺调查问题。村民选举产生“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13名成员(其中林祖銮任顾问,杨色茂任理事长,张德家、薛锦波、孙楚浩任副理事长),并以其为核心成员继续示威游行。理事会的职责在于监督与配合陆丰市政府的调查工作,其后召集村民发起村民大会;财务来自向村民募捐款项,每笔捐款与支出都在村内主要庙宇张贴公开。11月,村党支部书记薛昌、副书记陈舜意被街道办事处免职,陈舜意辞去村委会主任,陆丰市纪委对薛昌、陈舜意立案查处。约400名村民到陆丰市政府门前上访。

12月9日,汕尾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市长邱晋雄向国内媒体通报乌坎村“9.21”事件的处置情况。同日,薛锦波、张建城、洪锐潮、庄烈宏、曾昭亮等5名村民被拘捕,“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乌坎村妇女代表联合会”被定性为非法组织并取缔。10日村民再次集会抗议,大批手持盾牌的武警和防暴警察在村口附近戒备,村民与警方一度发生冲突。11日武警强行进村被阻,双方自该天起在村口设置路障,警方检查进村人士,禁止外来车辆或粮车进入村内,乌坎村民则对一些拿不出记者证或身份可疑的人士查问,以防政府人员混入村内,但欢迎外国或香港记者进入。当天,陆丰市新闻办发布新闻称被关在看守所的薛锦波“心源性猝死”,随后引发广泛质疑。当天起,村民在村里设立薛锦波灵堂。17日,村民大会要求当局在5天内交出薛锦波尸体,否则准备到陆丰市政府游行示威。陆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布双规薛昌、陈舜意。18日,汕尾市委举行乌坎事件媒体见面会,市委书记郑雁雄提出让步方案,包括保证军警不会强行入村。随后警方采取封村、断水、断电、断粮等方式,粮车不许进入,渔港也被封锁,渔民无法出海捕鱼。19日,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召集村民大会,决定次日继续游行,要求当局释放3名被拘留代表并归还薛锦波遗体。100名年轻村民组成维安队,另500名村民作预备队。

20日,汕尾市官方代表进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向政府代表提出多项要求以换取取消游行,另给陆丰市政府5天时间交还薛锦波遗体。原定游行没有举行。晚上广东卫视播出上午在陆丰市政府召开的干部群众大会,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称群众的主要诉求合理,大多数群众过激行为是可以理解和原谅,提出村内只要不再组织与政府对抗,不会进村抓人,而林祖銮和杨色茂等组织者用实际行动悔过自首和争取立功,政府可考虑从宽处理,不抓捕。晚上8时,陆丰市警方与村民双方筑起的路障均撤除。晚上11时,林祖銮召开记者会称次日早上9时与朱明国会面,决定原定12月21日的示威游行取消,村民连日来集会游行告一段落。

21日,林祖銮与朱明国、郑雁雄在陆丰市信访办公室会面。郑雁雄口头承诺,同意为薛锦波再次进行死因鉴定;两天内释放被扣押的3名村民,承认临时代表理事会,不秋后算帐。林祖銮对会面结果感到满意。当天乌坎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取消原先定于下午的游行,并撤掉村内的横幅标语,恢复乌坎村的生产和生活。晚上,省工作组进入乌坎村时受村民夹道欢迎。

22日,郑雁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副书记邱晋雄等陪同朱明国进村与林祖銮在办公室会谈,受数百村民欢迎。当天开始,被捕村民陆续获释回家。

2012年1月,乌坎村召开党员大会,广东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王叶敏宣布村党总支部正式成立,由民选代表、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顾问林祖銮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重新选举筹备小组组长,负责领导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同时原党支部自行解散。

2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大会举行,由全村村民一人一票选出。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办法。选委会成员不得参选村委会。当天计票完毕,次日公告选举结果,有11人当选,杨色茂为主任,孙焕松、洪天彬、张水妹为副主任,杨金朝、杨银桥、李炎森、蔡义涛、吴炳枝、卢本秋、庄汉深为委员。11日,村民代表选举如期完成,产生7个村民小组的109名村民代表。

14日,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汕尾市委副书记兼代市长邱晋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等人进乌坎村,与村党总支书记林祖銮闭门会议,商讨交还薛锦波遗体事宜。16日,薛锦波遗体正式归还,其家属及村民代表近百人在陆丰市永安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林祖銮致悼词。随后薛锦波遗体被火化并安葬。

29日,杨色茂因参选村委会职务,辞去选委会主任。选委会主任由副主任洪天彬接任,李炎森递补为副主任,陈炎宗递补为委员。自荐参选村主任的林祖銮、曹镇才,自荐参选副主任的薛健婉(薛锦波的女儿)、杨色茂、陈少领、洪锐潮、张德家,自荐参选委员的杨祝柳、孙文良、薛俊良、陈昌来、黄雪华、沈锦城、林宝加、陈素转、吴真、洪瑞卿、黄汉钗、张建城、魏永汉、蔡景群、庄烈宏、吴真,在戏台举行竞选演讲会,吸引大批村民在场观看。

3月3日,村委会选举早上9时至下午3时在乌坎学校举行。有外村村民、大批记者、各省访民和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主管人权事务的副领事包德宝到场参观。全村8363名已登记选民中,共6812名村民投票与委托投票,投票率81.45%。当天晚上选委会主任洪天彬公布选举结果:林祖銮以6205票当选主任,杨色茂以3609票当选副主任,其他候选人因得票均不过半数将于次日补选。薛健婉宣布退选,其候选资格由黄雪华替补。4日,补选结果是:全村8208名已登记选民中,共6185名村民投票与委托投票,投票率75.35%。洪锐潮以4196票当选副主任,庄烈宏以4115票、张建城以3168票、陈素转以3604票、孙文良以2773票当选委员。6日,7位村委会委员领到陆丰市民政局颁发的当选证。

3月,薛昌、陈舜意、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出纳邹钗获释回家。

4月,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乌坎事件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组长曾庆荣通报,薛昌、陈舜意被开除党籍,邹钗被留党察看一年,另5名原村两委干部被给予党纪处分。汕尾市、陆丰市纪委监察局还分别对陆丰市、东海镇及基层站、所共12名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另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民主中国》2013年2月24日

2012-12-27

王金波:我是《零八宪章》签署人——兼记我参加签名的历史

1990年代中期开始,我通过短波收音机经常听到中国民运人士发起的签名活动。1999年4月我在杭州,没有手机和传呼,隔段时间用公用电话给青岛民运人士燕鹏打个电话问问好。有一天我打过去,燕鹏说山东民运人士发起为被劳教3年的济南民运人士车宏年呼吁的签名,问我是否愿意参加。我说愿意参加。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签名。

2000年底,浙江异议人士王有才的妻子胡江霞发起呼吁释放王有才的签名。这个签名是向“联合国、国际奥委会、美国政府、德国政府、英国政府、法国政府及海外各华人团体、各人权组织”发出的。虽然没看到文本,但出于对胡江霞和王有才的信任,我在山东联系了7个人参加。后来得知,这个签名一共有10个省的28个人参加。当时第28届奥运会举办城市的竞争正在如火如荼,还有半年就将揭晓,中国当局的恼火可想而知。

2001年初,西安林牧老先生发起《新世纪第一个春节就释放所有政治犯──119名中国公民致全体中国公民暨政府的公开信》的签名。这次签名有22个省的119人参加。我在山东联系了6个人参加。

2005年出狱后,我又参加了一些签名。当时比较热点的签名,我几乎全参加了。其中这年年底为南京异议人士杨天水的呼吁,我是发起人之一。

从2006年初开始,我不再参加签名。这是因为,我已打算去北京谋生。这是我根据经验采取的自保措施。在我2001年入狱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我曾去过杭州、青岛、西安、泗阳等地。1999年我在杭州被警方扣留两次并被带回山东。2001年初我去西安打工,刚上班几天就得到陕西警方接到山东警方协查通知的消息,我被迫返回青岛。到青岛3天后我被警方扣留,当天被带回莒南,3天后获释。两会结束后我去了江苏,一个多月后接到警方四处找我的消息回到家中,两天后失去自由,经过4年零14天的炼狱回到父母身边。所以,2006年4月我来到北京后,因警方长时间没直接骚扰我,我乐得这份清静,不参加敏感活动,也不参加签名。当时有几个签名也曾出现我的名字,但我事先并不知情。2007年我认识了妻子并开始谈恋爱,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爱情,更是不打算参加任何签名。幸运的是,所有了解我情况的朋友,无人因此责备我。

2008年初,我见到了《零八宪章》的早期文本,但仍决定不在上面签名。这年11月,我回老家护理父亲手术。12月下旬返回北京后我陆续了解《零八宪章》发布和刘晓波被抓的情况。27日,我给《零八宪章》签名整理小组写信说明愿意签署《零八宪章》。同时,我写了一篇文章《最终,我在〈零八宪章〉上签了名——为了〈零八宪章〉和刘晓波先生》准备发表。但这天公布的第9批616人名单中没有我的名字。而第二天,在跟几位朋友沟通之后,我收回了签名。当然,那篇文章也就没有发表。

2010年7月,我和刘荻、莫之许、王仲夏陪同刘霞去锦州给刘晓波探监,因近距离观察了刘霞对刘晓波的爱的执着,我深受震撼,觉得应该用签署《零八宪章》的方式来表达对因发起《零八宪章》而入狱的刘晓波的支持。于是,7月8日,我给xianzhang2008xianzhang@inbox.com和xianzhang2008@aol.com写信说明我要签署《零八宪章》。7月28日,《零八宪章》签名整理小组在《零八宪章》信息网站发布第22批联署者名单(101人),我是其中之一。由此,我成为《零八宪章》第22批签署人。

此后,我仍未参加其他签名。因此,从2006年初到现在,在接近7年的时间里,我只参加了一次签名,就是《零八宪章》。

哈维尔的一段话,被我视为座右铭:“我可以以我认为合适的方式行动。我深信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即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有人会反对说这没有用处。我的回答十分简单:有用。”李慎之评论说:“这段话也许是哈维尔对现在在中国红极一时的捷克流亡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又一次答复。昆德拉曾经认为哈维尔他们所干的不仅徒劳无益,而且只是为了表现自己,也就是出风头。但是历史在仅仅几年之后证实了哈维尔的行动的价值:‘有用’。”

30多年来,当代中国追求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人们发起和组织了多次签名活动。一般来说,签名影响越大,当局越会有所收敛,其中曾有呼吁释放刘荻等签名活动导致官方被迫释放当事人的成功案例。此外,签名活动起到了拓展民间力量的作用。因此,那些冒着各种风险参加签名的人们,值得世人尊敬。

2010年,正在狱中服刑的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此后,刘霞被软禁在家,至今已两年多。在这期间,世人发起了多次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和刘霞的签名。就在这个月,一些中国公民发起了呼吁新任中共领导人释放刘晓波及其他政治犯的签名。135位诺贝尔奖得主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图图大主教发起呼吁释放刘晓波和刘霞的签名,到今天已有39万多人参加。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仍将很少参加签名。作为一名《零八宪章》签署人,我将继续关注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进展。在经历过2011年的严酷打压之后,中国的民间力量仍在顽强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刘晓波和《零八宪章》,将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2年12月27日,晓波57周岁生日前夕

附:

最终,我在《零八宪章》上签了名
——为了《零八宪章》和刘晓波先生

王金波

2008年,注定是我难忘的一年。这一年的最后两个月,对于我来说,于私于公分别发生了一喜一忧两件事。于私,喜是我终于结束了36年多的单身生涯;忧,则是年仅59岁的父亲被诊断患晚期癌症并同时做了两个大手术。于公,喜是《零八宪章》终于得以问世;忧,则是刘晓波先生第四次失去自由。

虽然此前我已听说过宪章,但我没有在上面签名的打算。我知道,是我的懦弱让我选择了逃避。我自己的承受能力太低。我家在农村,父母身体欠佳,收入微薄。我经历过九死一生的牢狱之灾。我的个人问题还是未知数。我的经济承受能力是零。我不想再折腾了,我折腾不起了。所以两年多来,我没参加任何签名。

11月30日,一位长者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在《零八宪章》上签名。我说,我现在正在老家的医院,陪父亲做手术。依照此前的决定,我没有参加签名。

但是,我振奋。尽管我没看到宪章的最终文本,但我一下子想到了一个问题:中国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不管是30年前民主墙运动肇始的传统民运,还是5年前崛起的维权运动,抑或体制内外各种自由派力量、反对派力量,从此有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宪章运动。多年来,我和众多朋友苦思冥想终不得解的一个问题——民间力量如何形成更大的合力,更加有效地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或许能够因此迎刃而解。

但很快我得知,刘晓波因《零八宪章》入狱了。

刘晓波的名字,我在“六四”后《人民日报》的批判文章中第一次听说。作为懵懂少年,深受80年代文化热影响、刚刚手抄一遍《河殇》解说词的我,一下子被“300年殖民地”这句话吸引住了。19年后,当刘晓波请我们几个年轻人吃饭时提起“300年殖民地”,一个比我稍大几岁的朋友和我不约而同脱口而出:“当年我就是被这句话吸引的。”

一个人的一句话对我影响至深,这样的人数算起来没有几个,而刘晓波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这样的一句话,肯定被我反复咀嚼过多次,最终肯定已不仅仅是字面上那层简单的意义,而是蕴含了诸多的深层含义。

后来我很自然地参加了民运。在杭州一位朋友家里,我看到了刘晓波的照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真实的照片。当时,他还在狱中,第三次坐牢。几个月后刘晓波出狱,莽撞的我给他打去电话表示问候。不过,我的“问候”显得有些轻率,毕竟,他对我不了解,民运界也没几个人知道我。又过了一年,我根据杭州朋友提供的地址,冒昧给他在北京翠微路的家寄去我的一篇短文请他批评。但遗憾的是,不久我给他打电话问他是否收到,他说没有。

刘晓波这是第四次失去自由了。他不是没有机会出国。“六四”前他本来就在国外,却在屠城前回国飞蛾扑火。第一次出狱后他出国半年,警方本来希望他留在海外,但他却悄悄返回故土,警方不解地问他怎么回来了,不留在外面?此后的十几年间,他再未踏出国门一步,一直坚守民间自由知识分子的身份,对官权持批评的立场。这种坚守,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因为,刘晓波的思想穿透力、对信念的执着和担当的勇气,几乎无人能望其项背。

今年年初,我跟刘晓波接触较多。有时候在网上语音,我能清晰地听到他喘息和抽烟的声音,我甚至怀疑他因抽烟过多而有呼吸系统方面的疾病。在饭桌上,我习惯于倾听他的述说,间或向他提个问题,他多是宽厚地笑笑,然后立即作出解答。欧阳小戎说,“你对他说话,他就张嘴竖起耳朵,同时微微伸头够出脖子望着你,摆出呆头呆脑的样子,仿佛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明白你在说什么。轮到他接嘴时,偶尔还要结巴一会。”杨宽兴说,“他没有很好的耐心,如果你当着他的面谈些罗嗦和无趣的话题,他会毫不掩饰地扭头去做其它事。在所有问题上,他都活得自然坦率,不做作。”他俩说得都不错,我都亲身领教过。比如有一两次他就没有理睬我的啰里啰唆的解释,而是转头跟别人谈起别的话题。我想,这是他之所以容易得罪人的原因之一吧。但是,跟他交往时间长了,哪怕是80后的年轻人,也可以跟他随便开玩笑。因为,刘晓波是个没有城府的人。在社会上,“没有城府”意味着成不了“事”,是个贬义词。但在我们这些人眼里,“没有城府”却是个褒义词。甚至,我能发现刘晓波时而掩抑不住的憨厚本性。

以刘晓波的资历和名望之高,对我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年轻后来者,虽然表现出过不耐烦,却从未表现出过傲慢和居高临下。据很多人说,晓波年轻时非常“狂妄”。也许,刘晓波至今保留了当年“狂妄”的一些痕迹,但是,在跟我打交道时,他从未表现出哪怕一点点。尽管,这也许是因我俩不够熟悉,也许是因他看出我的性格不习惯。这给了我这样一个印象:刘晓波能够善解人意。最起码,当我后来不得不减少跟他的接触时,他不仅没有埋怨我,而且没有忘记对我的关心,并想方设法帮我。

尽管我也认为《零八宪章》并非十全十美,比如我认为中国现在并非威权主义而是极权主义后期,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其总体上持肯定态度,以至于我认为我应该在上面签名。只是,迫于承受能力的压力,我选择了逃避。现在,刘晓波再次蒙难。我还要继续逃避下去吗?

我的亲人需要我。我父母劳累了一辈子。母亲3年前撞断腿,今年冬天刚刚能够骑自行车。父亲现在一个月能发接近两千块钱工资,马上就将正式退休,却不料老天无眼,让他患上了癌症!我刚刚有了女友,在给父亲做手术前一天领到结婚证,也包含了给父亲安慰的意义。前不久我找到一份新工作,尚未上班,又被迫拖了下来。

已有那么多的签署人受到株连了。除了失去自由的刘晓波和取保候审的张祖桦老师,全国各地,到处都有签署人被传唤、约谈、喝茶……如果我签了,会受到哪种待遇呢?父亲会不会受到刺激而病情加重?我岂不是要做一个彻头彻尾的不孝之子?我在监狱里给父母的每一封信都落款“不孝儿波”,正是因为我觉得我欠父母的要远远多于一般人对父母所欠的。

翻来覆去,优柔寡断。我不能作出决断:签,还是不签?

一个好友说,“刘晓波还有那么多的朋友,这些愿意和他一起承担的朋友,当这么多可交的朋友都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不说话如何能够面对他们?如果我只知一味躲闪,我就会成为他的朋友中唯一不可交的人。”我曾经不敢把自己当成刘晓波的朋友。因为,“朋友”不仅意味着志同道合,还意味着交谊深厚。而我,跟刘晓波显然谈不上“交谊深厚”。但是,对我们这些因理想主义而联结在一起的人来说,似乎没有另外一个词汇比“朋友”更能恰当地描述这种人际关系了。于是,以刘晓波的“朋友”自居,我也就感到释然了。

既然是“朋友”,我觉得“一味躲闪”也不符合我的本性。那么,如何才能对得起这个称谓?

7年前入狱后,我曾对警方说:“我明知你们已经知道了一些事,但是别想从我的嘴里说出来。”7年后,我仍对警方明白地表示了我的上述立场。如果我因为在《零八宪章》上签名而被警方传唤、约谈、喝茶或采取其他行动,我会继续这么做。

也许,今后一段时间我仍几乎不参加签名。但这次,我决定破例签上我的名字——为了《零八宪章》及其开启的新时代,为了即将迎来第7个狱中生日的刘晓波。

2008年12月27日,晓波53周岁生日前夕

2012-12-07

王金波:《零八宪章》的方向是未来中国的方向——“人权日”答“零八宪章论坛”问

王金波,男,山东莒南人,1972年生。异议人士。1998年参与筹组中国民主党。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2005年出狱。2007年加入独立中文笔会。2010年签署《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论坛:12月10日是著名的“国际人权日”,六十四年前的这一天,《世界人权宣言》被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运动从此有了一面世界性旗帜。四年前的这一天,由刘晓波先生和张祖桦先生主笔的《零八宪章》横空出世,中国民主人权运动有了一面光辉夺目的旗帜。请问您作为《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能否谈谈四年来《零八宪章》对于当代中国民主维权运动所起的作用?

王金波:毫无疑问的是,《零八宪章》是对三十年来中国民主运动的总结和对未来中国的展望,在现阶段其最突出的一个作用是:中国的当代民主运动拥有了一面包容性最大、涵盖面最广的旗帜。

《零八宪章》论坛:《零八宪章》还在孕育阶段时就遭到官方的关注和打压,2008年12月9日,也即《零八宪章》正式发布的前一天,北京当局便拘捕了《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先生。几乎与此同时,《零八宪章》另一位起草人和发起人张祖桦先生被抄家。宪章公布后,执政当局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打压《零八宪章》的狂潮,不仅每一位《零八宪章》签署人都受到传唤,而且公然逮捕刘晓波先生,并组织陈奎元、钟哲明等御用学者著文批判《零八宪章》;在08年底和09年初,最高当局还针对《零八宪章》所提出的民主宪政制度设计,公然抛出“邪路论”和“五不搞”的观点,请问执政当局为什么如此惧怕并围剿《零八宪章》?

王金波:很简单,《零八宪章》体现的是普世价值,而普世价值是不可阻挡的。执政当局其实很清楚《零八宪章》的威力所在,所以才如此惧怕并围剿《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论坛:《零八宪章》虽然受到执政当局的野蛮封锁和打压,但从第一批303人签名以来,共有28批共计12881人签名支持,在中华大地掀起了一场各界人士蔑视当局打压的《零八宪章》签名运动,请问原因何在?

王金波:《零八宪章》代表的方向是未来中国的方向。

《零八宪章》论坛:众所周知,执政当局对《零八宪章》的最严酷打压是对刘晓波先生的迫害。2009年6月23日,被软禁半年的刘晓波先生遭到北京当局的逮捕,同一年的“世界人权日”刘晓波先生被正式开庭审理,12月25日被以“煽颠”名义处刑11年——这是迄今为止被以“煽颠”罪名判刑时间最长的民主人士,其主要罪证便是起草《零八宪章》。但中国政府对刘晓波先生的迫害并不能淹没刘晓波先生和《零八宪章》对人类正义事业所作出的伟大贡献,也正因此,2010年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和平奖评委会将2010年度的“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先生。您能否从“和平奖”的角度谈一下《零八宪章》与刘晓波先生对于中国民主宪政事业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王金波:《零八宪章》是中国民主宪政事业的旗帜,刘晓波先生是中国民主宪政事业的道义领袖,而诺贝尔和平奖这一人类最高荣誉的奖项正是对《零八宪章》和刘晓波先生的肯定,这种肯定体现的是全人类的价值。

《零八宪章》论坛:众所周知,“诺贝尔和平奖”是全世界公认的人类最高人权奖项。截至目前为止,所有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世界知名人士都对人类进步事业做出过巨大的努力和贡献,刘晓波先生也不例外。但中共当局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将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先生继续关押在监狱中,您能否对北京当局的这一“壮举”做个简单评价?

王金波:做出这个决定的人将来会后悔的。

《零八宪章》论坛:中国作家莫言先生在获得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后答记者问时,明确向最高当局喊话说“释放刘晓波!”,有传言说北京当局有意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将刘晓波先生“送出”大陆。请问您认为执政当局会有这样的诚意吗?此外根据您对刘晓波先生的认知,您认为他会像魏京生、王丹及陈光诚等人一样选择出国过“流亡”天涯的生活吗?在释放刘晓波先生问题上您想对执政当局说点什么呢?还有,您想对仍然在锦州监狱服刑的刘晓波先生说点什么呢?

王金波:据我所知,刘晓波先生和刘霞女士都不愿意出国,尽管我真心希望他们早日结束现状,尽可能恢复多一点的自由。我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恢复刘晓波先生和刘霞女士的自由,也希望刘晓波先生能早日和刘霞女士团聚。

《零八宪章》论坛:从广义上讲,中国民主转型事业实际上是一场波澜壮阔的公民运动,无论是上个世纪后期的传统“民运”,还是本世纪初兴起的维权运动都可以说是中国公民运动的阶段性演进。而且这个民主转型事业是一场涉及五分之一人类的宏大事业,它需要体制内外、朝野上下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也正因此,《零八宪章》在“结语”部分才公开提出:“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请问,作为《零八宪章》签署人,作为关心中国现代化转型并为之做过巨大努力的人士,您认为在未来五年时间应该怎样开展中国公民运动,从而更好地推动民主中国和宪政中国的早日到来?

王金波:我有个尚未完全考虑成熟的“三不主义”:不抱有任何幻想,不排除任何可能,不放弃任何努力。简言之,就是不把希望寄托在权力者身上,但不排除权力者被动改善现状的可能,而未来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提前和基础是民间社会本着公开、理性、非暴力的原则拓展自身的力量。

2012年12月7日

《零八宪章月刊》

2012-12-06

王金波:诺贝尔奖效应继续发酵——莫言获诺奖观感及与刘晓波获诺奖的对比

北京时间2012年10月11日19时,瑞典学院(习惯上称为“瑞典文学院”)宣布中国作家莫言因“用魔幻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而被授予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据维基百科介绍,莫言(1955年2月17日-)原名管谟业,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作家,中共党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汕头大学兼职教授。1985年起,莫言受到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创作出了一批带有先锋色彩的独特作品,以大胆新奇的写作风格著称。2011年8月,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蛙》获得第8届茅盾文学奖。

据中国作协官方网站介绍,莫言1986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后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文学硕士。1976年应征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专业作家,1997年转业。中国作协第六届全委会委员、第七届主席团委员、第八届副主席。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198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莫言文集》(12卷),影视、话剧剧本多部。中篇小说《红高粱》获全国中篇小说奖,《丰乳肥臀》获首届《大家》文学奖,《白狗秋千架》获台湾联合文学奖,《酒国》(法文版)获法国儒尔?巴泰庸奖,《檀香刑》获首届鼎钧文学奖、台湾联合报十大好书奖,另获意大利第30届诺尼诺国际文学奖。2004年获法兰西文化与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2011年8月,长篇小说《蛙》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一、莫言获奖中国官方反应异常迅速

宣布莫言获奖的时间正是中国央视新闻联播开始的时间,但在19时12分零4秒,新闻联播突然插播一条时长14秒的“最新消息”:“瑞典文学院今天宣布,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中国作家莫言,莫言成为有史以来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首先,这种临时插播的“最新消息”,通常是相当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级别的最高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活动报道,偶尔是全国性重大新闻,鲜有例外。由此可见莫言获奖在中国政府眼中的分量。

其次,该奖名单公布12分钟之后即在新闻联播播出消息,足见中共最高层已做好预案。因为如何应对诺贝尔奖这种人类最高级别的奖项,从来都是中国政府最高层决定的。

第三,央视的报道措辞显然经过仔细斟酌,才加上那么多限定词:把拥有六个类别的诺贝尔奖限定为其中之一的“诺贝尔文学奖”,不说“中国公民”而说“中国籍作家”。

二、莫言到底是中国第几个诺贝尔奖得主?

一般来说,一个人是其所在国家第几个诺贝尔奖得主,是一个确定无疑的事情。但在中国,却很复杂。

1957年,在美国工作的中华民国籍科学家杨振宁、李政道获诺贝尔物理学奖。按说,海峡两岸的宪法都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他俩毫无疑问是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公民”、“中国人”吧?可中国大陆当局在宣传时,却并不这么提。这是因为,一则李政道、杨振宁先后于1962年和1964年入籍美国,70年代中国大陆开始正面宣传诺贝尔奖时他俩已是美国公民,二则他俩获奖毕竟跟中国大陆没有丝毫关系。

1989年获诺贝尔和平奖的达赖喇嘛1935年出生于青海,按说该是中国籍,但这又有争议。1959年离开中国的达赖喇嘛在诺贝尔和平奖官方网站上国籍被标注为Tibet即西藏。国际上通常把他看作无国籍人。所以达赖喇嘛到底是否中国籍公民,也不是个确定无疑的事。

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1940年出生于江西,1997年加入法国国籍,2000年获奖时已不是中国籍公民。但高行健是地地道道的中文作家,他的获奖作品《灵山》1990年首先以中文在台湾发表,后来才被陆续翻译成其他语言。因此,虽然高行健获奖时已是法国籍,但毫无疑问仍是广义上的“中国人”、“华人作家”,称其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似乎也讲得通。

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1955年出生于吉林,除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中期短暂出国外,迄今的一生几乎都在中国生活,是地地道道的中国籍公民。他于2009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1年,获奖时正在辽宁锦州监狱服刑,直到今天。刘晓波的职业是作家,因此他毫无疑问是“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籍作家”。

莫言1955年出生于山东,也一直是中国国籍,但他显然不是“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人”,也不是“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籍作家”,甚至称“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也有争议,所以只好在后者里面加上一个“籍”字才免去各种争议。中国政府用心良苦,可见一斑。

三、中国官方对莫言获奖给予充分肯定

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长期敌视诺贝尔奖。1978年,中国政府同意参加人工合成胰岛素的科学家钮经义参加角逐1979年度诺贝尔化学奖,开始肯定并积极追求诺贝尔奖。

1989年达赖喇嘛获诺贝尔和平奖,令刚刚因六四事件备受国际社会批评和制裁的中国政府雪上加霜,中国政府“表示极大遗憾和愤慨”:“这是对达赖和西藏分裂主义分子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活动的公然支持,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中国政府对诺贝尔奖的敌视达到一个顶峰。随后两年戈尔巴乔夫和昂山素季相继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无疑也强化了中国政府的这种态度。

后来经过几年缓冲,高行健突获诺贝尔文学奖,又令中国政府大为光火。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中国作家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有许多举世瞩目的优秀文学作品和文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对此并不了解。看来,诺贝尔文学奖此举不是从文学角度评选,而是有其政治标准。这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实质上已被用于政治目的,失去了权威性。”高行健本是中共党员,1987年去法国,六四事件后宣布退出中共,并写过六四题材的作品,中国政府对他获奖不恼火才怪。高行健的作品一度遭到封杀,后来有些解禁,但一直被中国官方刻意边缘化。

2010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11年的中国作家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后,中国政府对诺贝尔奖的敌视达到顶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称,“完全违背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随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恶化同挪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关系,在媒体上持续抨击诺贝尔奖,并对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和一大批有关、无关的人士的自由做出了种种限制,以致于两个月后的颁奖仪式没有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嘉宾得以出席,刘晓波及其家人不但无法出席甚至更被噤声,颁奖仪式不得不以空椅子来代表缺席的刘晓波。

至此,中国政府对诺贝尔奖的爱恨交织达到顶峰:一方面明白诺贝尔奖是人类相关领域的最高奖项,所以垂涎三尺,另一方面20多年来三个跟中国有关的得主全是中国政府不喜欢的人,且中国政府一直对三人采取不同程度的封杀。但这种状况仅仅维持了两年就被打破。

2012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中国政府立即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致信中国作家协会,“对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表示祝贺”,并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中国文学迸发出巨大的创造活力,广大中国作家植根于人民生活和民族传统的深厚土壤,创作出一大批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莫言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既是中国文学繁荣进步的体现,也是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的体现。他希望广大作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为中华文化繁荣发展,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随后中国官方对莫言获奖采取了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完全改变了此前对诺贝尔奖的态度。

跟官方的热捧相适应,中国社会各领域纷纷加入炒作莫言的行列。媒体每天都津津乐道谈莫言。书店里的莫言作品销售一空,跟莫言签约的出版社制定出新的出版计划。莫言的同事和朋友纷纷接受采访。老家山东和高密充分利用名人效应大打文化、旅游牌。

四、莫言对获奖的反应

对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曾说:“每年到那个时候,媒体都要拿着这个话题做一些文章,实际上跟作家的写作并没有多少关系,也有一些批评家在讽刺挖苦中国作家有诺贝尔文学奖焦虑症。这个讽刺不一定是正确的,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已经忘掉了,是他们没有忘掉。”但今年在获奖前夕,莫言首次出现在全球著名博彩公司Unibet公布的诺贝尔文学奖奖项的赔率表上,并名列前茅,甚至一度名列榜首。尽管如此,莫言仍平静地待在山东高密农村老家。

诺奖揭晓后,莫言在高密举行两次记者会后,表示将不再接待任何人。他说,“我不希望引起莫言热,如果不幸引起的话,我希望这个‘热’尽快冷却。顶多一个月,让大家赶快忘掉这个事情。”此表态,跟社会上的热捧形成鲜明对比。此后,莫言的手机更是关机。

倒是莫言在谈及奖金的用途时,直言想用来在北京买一套大房子。原来他们夫妻和女儿一家祖孙三代五口在北京住一套91平米的房子,觉得拥挤,莫言夫妇不得不带着外孙回高密老家。喜欢炒作的企业家陈光标宣称捐给莫言一套价值近千万的别墅,被莫言90岁的老父亲代替莫言不客气地拒绝。但18日莫言在北京对记者说,用奖金买房子只是个玩笑。

五、民间社会的批评

中国民间社会对莫言获奖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作为具有官方身份而获奖的体制内作家,莫言受到的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其中质疑的焦点尤其对准如下三点:1、2009年9月法兰克福书展和中国官员一起退席抗议异议作家戴晴出席。2、2009年12月刘晓波被判11年重刑,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询问20多名知名作家和知识分子意见,这些人都表了态,只有莫言说:“不太了解情况,不想谈。家里有客人,正在和他们说话。”3、2012年5月抄写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四川作家冉云飞说:“莫言获奖后说,这是一个可以自由言说的时代。我只能说,诺贝尔在中国大转型的时刻,颁给这样一个毫无操守的人,这说明整个诺贝尔在参与一个混账的中国。在中国,任何人此前都没有获得过的宣传,莫言都得到过了,整个世界都是睁眼瞎,大家会为此埋单。”

流亡美国的北京作家余杰说:“莫言获得二零一二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诺奖历史上最大的丑闻。歌颂希特勒的作家不可能获奖,歌颂毛泽东的作家却能获奖,这一事实表现出西方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漠视。莫言获奖,不是文学的胜利,而是中共的胜利。其次,仅仅从文学意义上说,莫言的作品也存在致命缺陷。”

藏族作家唯色讽刺说:“中共党员、中共解放军前军官、中共审查制度的忠实拥护者、中共官方作家协会主席、独裁者毛讲话的抄写者闪亮登场~~”

流亡德国的四川作家廖亦武在接受德国镜报采访时表示,莫言获奖的消息令他惊讶不已。他说,莫言是亲共产党政权的“‘国家诗人’,在必要的时候他就缩进自己的文艺世界”。

正在欧洲访问的北京作家高瑜说:“今天去游中欧最大的巴拉顿湖,湖水澄碧,青山环绕令人心旷神怡。晚上回到旅馆,打开电脑却如同吃了一只苍蝇,莫言竟然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今天的世界,精神危机严重于经济危机,把文学奖给予《丰乳肥臀》和《檀香刑》的作者,只能证明评委们精神水准已经降到普通人之下。”

北京艺术家艾未未说:“所谓权威都有愚昧原罪,诺奖所为,羞辱了优秀作家的品质。”

从大陆移居香港的诗人孟浪认为莫言的作品和诺贝尔文学奖宗旨不符合。

而一些体制内人士也对莫言获奖给予了批评。

上海学者许纪霖说:“我个人不喜欢莫言的文学风格”,“莫言的选择与他的一贯宣称的文学理念并不吻合,那就是一个对内心的价值是否真诚的问题”。

10月12日,古川、北风、夏业良、余杰等15人发表《中国民间人士反对莫言被授予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致瑞典文学院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的公开信》,“对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授予莫言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表示强烈谴责与抗议”,“同时要求取消授予莫言201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截至10月17日,已有总计3批44人参加联署,但鲜见知名人士参加。后来至今,未再有新联署名单补充。

六、民间社会的肯定

然而,总起来讲,正如海外网刊《民主中国》15日刊发的施英的文章《一周新闻聚焦:莫言获诺奖,民主派中支持者居多》的标题所揭示的那样,中国民间社会发出的声音多数还是对莫言获奖的肯定。

作为新科诺奖得主,莫言不可避免地面临外国记者关于对两年前的诺奖得主刘晓波的看法的追问。出乎很多的人意料,莫言直言:“我对他后来的很多活动都不太了解,但是我现在希望他能够尽早地获得自由、尽早地能够健康地获得他的自由,然后,我觉得他完全可以研究他的政治,研究他的社会体制。”正是莫言的这番表态,使得民间社会对莫言获奖由以批评为主转为以肯定为主。

独立中文笔会10月13日发表声明:“独立中文笔会在此祝贺莫言先生作为首位居住中国的作家荣获这项国际文学界的最高荣誉,继本会前会长、荣誉会长刘晓波先生荣获2010年和平奖后成为拥有诺奖殊荣的第二位中国公民。”此前一天,国际笔会(独立中文笔会和中国笔会中心为其成员。莫言是中国笔会中心副主席)已发表声明支持莫言呼吁释放刘晓波。人权组织“公民力量”、“现在自由”等均赞扬莫言希望刘晓波获释的言论。

把莫言的作品翻译成瑞典文版的瑞典翻译家陈安娜及其丈夫、移居瑞典的中国作家陈迈平(曾任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在《三联生活周刊》发表文章表示“同意莫言的说法,这是文学的胜利,不是政治的胜利。更明确地说,这是中文文学的胜利。”他们说,“莫言获奖之后,全世界的媒体特别是中文媒体有不同的反应和争论,我们认为这很正常。对历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结果都出现分歧意见。但我们不同意今年是一次政治性颁奖的说法,不同意任何毫无事实根据的猜测甚至编造。大多数非议是无聊的政治攻讦。而我们有理由相信,瑞典学院一直是根据他们对某位作家的文学创作的长期关注和考察来评选决定的。文学品质的考量始终是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这也是我们前面说的那种诺贝尔文学奖的信誉和魅力所在。”

著名媒体人长平11月29日称:“评委会发言人恩隆德(Peter Englund)周三在一封给《瑞典自由日报》(Dagens Nyheter)的邮件中写道,他并未看见莫言称赞中国的审查制度,相反的,莫言本身也暴露在审查制度中。”也就是说,不仅莫言本人是中国审查制度的受害者,且他本人并不赞成这个制度。

七、莫言与刘晓波

现在毫无疑问的是,生活在中国国内的诺贝尔奖中国籍得主,目前只有刘晓波和莫言两人。他俩还有很多巧合之处,比如都是作家,都出生于1955年,都在北京师范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另外还有一个共同点是莫言现在不愿强调的,那就是莫言在八九民运中也曾到天安门广场声援过学生。

但是,人们看到的更多的是,莫言成为中国主流社会的热点而刘晓波成为中国主流社会的禁忌。如今,莫言已启程到达欧洲,马上就要在斯德哥尔摩出席颁奖典礼,开始他的一生中最风光的一幕了。世人不会忘记刘晓波,目前已有134名诺贝尔奖得主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一批中国公民也致信中共新一届领导人呼吁释放刘晓波。莫言对此不可能没有耳闻。对于跟他有缘的刘晓波,莫言心里会怎样想?面对记者的提问,莫言会怎样回答?

2012年12月6日

《纵览中国》2012年12月6日

本文发表时署名“卢龙”

王金波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