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1

王金波: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开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我是中国公民王金波,男,汉族,山东莒南人,1972年生,户口所在地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244号,现住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东良店村。2001年我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2年2月起在山东省监狱(山东省济南市)服刑,2005年5月刑满获释,户口随即从山东省监狱迁回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244号。

1995年我到临沂制药厂工作后,户口即落在该厂(现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244号)并办理了新的身份证(有效期自199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2001年5月24日我被临沂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时,身份证被莒南县看守所扣留。2002年2月21日我被送到山东省监狱服刑时,身份证同时被转送到山东省监狱。去年5月22日,在我刑期结束的前一天,我专门向山东省监狱第一监区警察莫峰提出我被山东省监狱扣留的物品的问题,其中特别提到身份证,要求他们给我准备好,次日出狱时我将一同带走。莫峰答复说已经准备好了。次日我去办理出狱手续前,第一监区副教导员刘宏利在内管大门声称,要检查我的私人物品是否有所谓违禁品。当我办完出狱手续回到内管大门时,发现我放物品的纸箱已被用胶带封死,放在囚车前部。刘宏利声称,检查完了,没有违禁品。监狱警察让我坐在囚车后部,把我送到我的老家。回家后我打开纸箱一看,发现山东省监狱不仅没有把我入狱时扣留的那些物品(包括身份证)还给我,而且把我早上放在纸箱里的一些物品也给非法扣留了。而当时母亲被撞断腿的惨状使我陷入极度震惊之中,无暇顾及上述事情。

去年12月1日,临沂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王政安排一名警察,带我到我的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了各种补办身份证手续。因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受理单位章:临沂市公安局五里堡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序号:6;承办人:毛建霞;受理时间:2005年12月1日;预约领证时间:2006年1月1日)上说明“预约领证时间”是今年1月1日(具体领证方式是用特快专递把身份证寄到东良店村我或我父亲收,其中《临沂市邮政局速递局特快专递邮件收据》的编号为No:0886149),我就问能否按时寄到,得到的答复是:一般一个多月,大约一个半月能寄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2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今年1月1日,“预约领证时间”到期。我没有收到身份证。因为当时派出所明确说明:“一般一个多月,大约一个半月能寄到”,我没有计较。

1月20日,已超过一个半月。我没有收到身份证。我打电话给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马宗涛询问身份证办理情况。马宗涛说可能是因为年前年后比较忙,所以身份证没有办下来。因为《身份证法》规定只要“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就算符合法律规定,我仍没有计较。

1月30日,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满60日。我没有收到身份证。我家虽然在农村,但属于城郊,交通特别便利,四通八达,而且离莒南县邮政局只有四公里左右,根本不属于“交通不便的地区”。但是,因为《身份证法》规定:“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我仍没有计较。

2月22日,马宗涛请我吃饭,我问我的身份证为何还没办下来,他说不是很清楚,应该是省厅的原因,因为身份证是省厅统一制作的。

3月1日,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满90日。我没有收到身份证。此时,我觉得如果我再不计较,可能就是在纵容犯罪了。

3月9日,我打电话给王政,王政说因为省厅办理身份证的电脑出了毛病,所以没办下来,而且全省都是这样。我对他说,不论如何,你们公安局明显违反了《身份证法》,我将起诉公安局。

3月10日,马宗涛打电话给我,我说你们公安局不给我身份证,已经明显地违反了《身份证法》,我将起诉公安局。

事实上,东良店村村民在去年11月办的身份证(有效期自2005年11月12日开始),今年2月底已经发到个人手中。

我不明白,公安局到底想对我怎么样?

我在山东省监狱服刑期间,山东省监狱第一监区副教导员刘宏利一再利用具有黑社会背景的犯人李宝庆、陈玉明、李林、曲亮、黄大勇(此名单按照殴打我的先后顺序排列)对我进行迫害。甚至就在我出狱前夕,陈玉明还指桑骂槐地声称:“打死人不要紧,只要打得值!”而黄大勇则明着威胁我:“出了(监狱)门就是镢头把,先把腿打断再说!”去年5月9日,我致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指出,我出狱时将有可能遭到黄大勇等人的人身伤害,甚至有可能有生命危险。而5月23日我出狱时,山东省监狱用囚车把我送到我们村,正说明了有关部门认识到这个危险决不是危言耸听。

其实早在1999年4月29日至2000年4月17日,公安局就扮演过极不光彩的角色:非法扣留我的身份证近一年之久。我相信,这次我的身份证久拖不给,并非什么省厅电脑坏了的原因,而是有人故意想让我在家里等着让恶警刘宏利、黑社会职业犯罪分子陈玉明、黄大勇等人来害我。

那么,我就只好采取起诉公安局、监狱和有关警察等方式,来维护我的公民权利了。

对肆意践踏我的公民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不可能一再容忍。

我希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注这起公民权利被国家机关肆意侵犯的案件。

中国公民 王金波

2006年3月11日,山东莒南

【作者注】

本公开信于当天寄往下述地址:

100000
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信封落款:

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东良店村王金波
276600

挂号信收据:
山东莒南中心支局1(2006.03.11.18)邮1101国内挂号函件收据第0529号

2006年3月11日,山东莒南

【附注】

2006年夏,莒南县公安局通知我父亲,我的身份证已到。后来我父亲去莒南县公安局取回我的身份证,上面显示的有效期限是:“2005.12.01-2025.12.01”。据莒南县公安局的警察声称,我的公开信引起了上级的重视。

2008年5月6日,北京

《民主论坛》,2008年5月7日

2006-02-11

王金波: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亟待解决——姜福祯《张五常该不该打倒》及其批评者的观点读后

姜福祯先生的《张五常该不该打倒》系列文章甫一上网,赞成、批评者皆有之。

我本人赞同姜文的观点,所以想向那些批评本文的观点的人们请教一个问题:假如中国走上苏联、东欧那一步,专制制度结束了,中国开始实行民主了,对现在那些不知廉耻地搜刮了那么多本应属于更多老百姓的财富的官宦家族,有没有必要通过某种方式让他们吐出一些来,还给那些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底层民众?

《谁敢动我的奶酪?》这首诗想说的不是企图分配权力集团的奶酪,而是想表达对那些既得利益集团毫无人性的掠夺的愤怒,呼吁人们决不能让他们非法掠夺的财富完全合法化(事实上,肯定会有部分非法收入合法化。这恐怕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作者自79民主墙运动起从不对权力集团抱有幻想,所说的福利政策,不是指可依靠的,而是说面对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基尼系数节节攀升的现实,你有没有意识到这是分配制度出了严重的问题,因而必须采取一点点(仅仅是一点点!)“劫富济贫”的措施,让人们能够过上最起码的温饱生活(注意:决不是搞“福利国家”,中国成为“福利国家”的时候,大概全世界早实现共产主义了)?

因此,这里谈到的所谓“福利政策”问题,其实质也是人权的一部分。或者说,用“人权”来概括作者谈到的“福利政策”也许让人更容易理解一些。什么是人权?人权是实实在在的,它不是一个空洞的东西,它由许多具体的细节组成。当南京女大学生晚上从垃圾箱里偷拣食物吃的时候,当李友灿索要专车运钞票的时候,让李友灿们拿出一张钞票给那位女大学生买碗米饭吃,这不是人权又是什么?

自由主义里面天然包含着社会公正的成分。徐友渔在《90年代的社会思潮》中说:

“公正问题是自由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个问题在经济急剧转轨的90年代十分突出。在某些国有企业不得不转变为非国有企业时,由掌权者和原经营者私分或变相私分,这种化公为私的行为是因为加速了私有化而应得到支持,还是因为违反正义应受到制止?在市场化过程中,倚仗权力搞不公正竞争,搞权钱交易是转轨期不可避免,因而不应受谴责的行为,还是应有一个公正、法治的框架来规范人的行为?一批自我定位为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坚决主张公正原则的重要性,反对‘权贵私有化’,反对‘掌勺者分大锅饭’,主张维护普通劳动群众的民主权利。”

因此,虽然自由主义在西方更多地是一种经济政策,但在现在的中国,我觉得跟政治的关系更密切。自由主义在中国“挤出门缝”才刚刚几年,远未到回归古典自由主义的阶段。在西方,曾经出现分配不公、福利低落、经济萧条等问题,自由主义对此进行了第二次大调适,“放弃了对经济的放任主义立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运作,并力主阶级合作和社会改良,增加对于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后来罗尔斯、德沃金、沃尔策的观点中也有类似的成分。现在在西方自由主义出现了回归古典自由主义的倾向,但在中国,还远不是时候。中国现在极其缺乏的是“照顾社会最小受惠者”的原则,社会公正问题亟待解决。

2006年2月11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2006-01-16

王金波:赵紫阳先生周年祭

赵紫阳先生仙逝一年矣!

去年的1月17日,山东省监狱的几个住在北楼的监区搬到了新楼,所以那几天没看成电视,甚至《济南日报》也是在19日才看到。而当我在报纸上看到赵紫阳逝世的消息后,吃了一惊。没想到啊,赵紫阳这么快就离开了我们!

在我刚刚有能力听广播、看报纸的时候,赵紫阳就已名列最高级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了──1980年代上半期,他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国务院总理。当然,此时的我对政治是一点概念都没有的,我仅仅是因为听和见得多了他的名字才有印象的。

1987年1月,胡耀邦先生被迫辞职,我模模糊糊地对他有同情感,因此也模模糊糊地对取而代之的赵紫阳有不好的印象。但我毕竟太小,并未继续注意这些事情。

1988年,我从台湾《中央广播电台》的节目中听说赵紫阳似乎跟其他中共高层官员存在分歧,尤其是在对待《河殇》的态度方面。根据媒体对《河殇》的介绍,我觉得这个电视系列片很好,所以赵紫阳是属于“改革派”的,我对他的印象开始好起来。

1989年春,一个父亲担任某厂厂长的同学拿了一本《党员文摘》杂志(好象是重庆出的,薄薄的)到学校,里面有《河殇》解说词全文,我看了之后极度震惊,就专门买了一个笔记本,花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利用课余和自习时间把解说词全文抄完。此后,我看过无数次解说词,越看越觉得里面讲的道理是对的。后来我一直有“全盘西化”的倾向,应该说与此有很大关系。

4月15日胡耀邦逝世,此后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现实生活中。但这期间,总起来讲我对赵紫阳的一些行动的意义是看不懂的,毕竟我不到17岁。当然,在后期,我从外电中听说了赵紫阳在对待学生的态度方面跟李鹏等人是不同的。直到戒严令下,赵紫阳不再露面,我对他陡生好感。6月24日中共13届4中全会公报发表,我对赵紫阳的态度彻底转变过来。

而就在得到赵紫阳被免职的消息的第二天,中午放学后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赵紫阳──从地方干部到总理》。我还记得很清楚,那位女营业员用很不理解的眼光看了我好大一会儿。其实原来我早就见过这本书,但因为我的生活费很紧张,所以尽管戒严令一下我就想买但一直没舍得。这本书是个外国记者写的,从赵紫阳18岁担任中共滑县县委书记开始,写到赵紫阳出任总理之初。作者的参考文献主要是中共官方的公开资料。当然,现在看来,这本书的价值并不大,因为当时赵紫阳尚未表现出他的伟大人格。总起来讲,这本书仅能算是一个中共最高级别官员的详细履历而已。还有一点,在当时的条件下,我接触不到其他资料。我出狱后还曾见过这本书,可最近我找了好几次也没找到。

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说明一个观点,那就是针对当前的退党大潮的。

首先说明,我对退党大潮是支持的。不仅如此,我还公开接受采访,公开声明退团、退队。而且,在我出狱后警方唯一一次找我的谈话中,这是一个重点。但我的态度很明确:我就是要公开声明,因为我认为共产党给中国、给人类带来无穷灾难,当年我是受了它的欺骗,所以我要公开声明退出,并且希望更多的人退出。

其次我想说的是,退党并不适合所有的人。对于有些人来说,留在共产党内可能比退党起的作用更大。这种例子太多了,戈尔巴乔夫、叶利钦、胡耀邦、赵紫阳、李慎之、顾准都是。虽然条件有所变化,但中共党内如果仍有类似的人大量存在,则是大幸。

事实上,跟戈尔巴乔夫、叶利钦不同的是,胡耀邦、赵紫阳至死仍为共产党员。这些是政治家。其他领域的人们,顾准、李慎之也是至死仍保留共产党员的身份。其中赵紫阳、李慎之死得晚,技术条件达到了,所以人们设立了网上灵堂。仔细看一看,国内近些年来也有一些异议人士(民运人士、持不同政见者)去世(且大多为英年早逝),但是人们有没有给他们设立网上灵堂?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我没听说。所以,当有人认为李慎之晚年没有退出共产党是一大缺憾时,我觉得这种观点未免偏颇了一些。我们这些所谓的异议人士(民运人士、持不同政见者),有几个能起到赵紫阳或李慎之的作用?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留在共产党内(或者说留在共产党的体制内)能够起到我们这些所谓的体制外的人们起不到的作用,那么,他们还是留在共产党内为好。

回到赵紫阳的话题。

“六四”后,赵紫阳一直被软禁。但我基本没有机会听说他的消息。1995我年买了10波段短波收音机开始收听外电后,开始偶尔听到赵紫阳的消息。但也基本是他被软禁的消息,或者给中共中央或江泽民写了封信,或者到哪个省旅游。我还听说他的女儿姓王,不知为何。1997年中共15大前,风传江泽民想请赵紫阳出山,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特派员之类的职务,赵紫阳则提出出山的一个条件:为“六四”平反。江泽民自然不答应,所以赵紫阳也就继续被软禁。当然,这些只是我从外电中了解到的,到底是否如此,我并不知道。

1998年和1999年,又两次传出赵紫阳过80大寿(先是虚岁、后是周岁)的消息,再次给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写信要求为“六四”平反。

再后来,就是赵紫阳逝世的消息了。当然,我在监狱里压根不知道国内外对此的强烈反应。而人们对此事的强烈反应,正说明了赵紫阳的人格魅力,因为赵紫阳宁愿失去15年半的人身自由,也要坚持自己的理念。

跟我这种人不同,赵紫阳他们本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政治或社会地位,然后又失去了。赵紫阳已经担任执政党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鲍彤、林牧等人曾担任部级或副部级高官。方励之等人级别稍低,但大概也是“高干”。至于基层的,更是不计其数,比如郭少坤等人。我对这些人尤其充满了敬意,因为他们先是失去正的,然后又变成负的。这里存在一个一反一正的对比的问题。而我这种从未进入所谓“体制内”的人,本来就是零,后来的遭遇只是负,不存在一反一正的对比。所以,赵紫阳他们这些人更为难得。

今后中共内部还会不会出现一个赵紫阳式的人物?我认为,基本不可能。这主要是因为中共已经吸取戈尔巴乔夫、叶利钦、胡耀邦、赵紫阳的教训,严格防止类似人物出现。还有就是跟1980年代不同的是,现在面对亘古未有的社会不公问题,各种社会矛盾已比当年严重不知多少倍,中共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已经不择手段,甚至不惜直接使用赤裸裸的法西斯手段。

我觉得赵紫阳的确值得我永远铭记在心。

2006年1月16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2006-01-12

王金波:杨天水案的一点新情况

今天晚上我打电话给江苏泗阳杨天水四姐杨桂香家,了解到一点新的情况。

据天水的姐夫说,他从天水的房东(天水被抓时住在南京市江宁新区胜太西路太平花苑XX栋X单元XX室)了解到,天水好象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被抓的。另外,抓天水的可能不是南京市公安局,而是镇江市公安局,也就是说,天水可能被关在镇江而不是南京。

天水的姐夫说,迄今为止他们家没有接到有关天水案子的任何法律文件。按照惯例,有关的法律文件是要送给他们家的,而不会送给别的亲人。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即考虑到他们夫妇年龄大了,以前天水出事一直麻烦他们夫妇,天水感到不好意思,所以这次委托别人处理此事。但是,由于天水被抓前从未跟他们这么讲过,这仅是他们自己的猜测。而且,也没听说其他亲人接到有关法律文件。

天水的姐夫还说,他们家早就给山东李建强(刘路)律师寄过委托书,李建强也给他们家打过电话,说明要代理天水的案子。

上一次我打电话的时候,天水的姐夫就说,太不象话了,什么法律手续也不办,关在哪里也不知道。由于天水的案子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很多朋友都在关心这事。

2006年1月12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2006-01-03

王金波:颜钧兄弟,请多保重

本来天亮了才睡,谁知不到10点就来了电话,我的预感终于得到了证实:颜钧去了台湾!

颜钧,男,汉族,陕西留坝人,1973年5月2日生,家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塔南路广厦小区6号楼2单元204室,天主教徒。1994年毕业于汉中师范学院,做过教师、记者、编辑。1990年代中期因反对陈希同腐败而入狱,后因陈希同落马而获释。2003年4月3日被西安市国家安全局抓捕,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西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在陕西省上畛子监狱(劳改农场)服苦役,2005年4月4日获释。

我跟颜钧是2000年11月认识的。当时我去西安找工作,经杨海介绍认识了颜钧。当时我没地方住,有时候住在杨海那里,有时候住在颜钧那里。第二年2月我第二次去西安,一开始也曾跟颜钧住在一起,后来我在附近租了自己的房子。去年我出狱后听说,颜钧也是刚出狱,坐了两年牢!

原来,颜钧在西安干了一段时间的媒体之后,去了一家公司,把该公司从困境中拯救出来。然后,颜钧向西安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护照,准备出国联系业务——纯粹的公司方面的业务。公安机关答应给他办,而且护照马上就拿到手了,这时,国家安全机关出面了,把他关进了大牢。

这是出狱后的颜钧跟我讲的。在跟我讲的时候,他情绪一直很激动。显然,他仍沉浸在阴谋和疯狂给他造成的痛苦之中,无法自拔。在监狱里,他的鼻骨、颧骨等处被打伤,而且曾被迫在温度为零下几度的水里插秧(栽水稻),身心备受摧残。

出狱了,他想再次从事他喜欢且擅长的媒体工作,但被国家安全局告知:不行。干媒体不行,那就干企业吧。他让我打听一下青岛那边的情况,因为他想,如果有可能,他将在那儿搞点贸易。但燕鹏等人前几年的例子放在那儿,所以我在征求了青岛朋友的意见之后,告诉他不可行。

后来他约我去南京游玩。12月10日,我们在南京再次见面,并且先由他起草、然后由我修改了一篇《祭孙先生中山陵》,以表达我们对中山先生的崇敬之情。我跟南京朋友都劝他安下心来找份工作,这才是长久之计。但他显然听不进去。16日,我跟他分手,离开南京。三、四天后,他也离开南京,回到湖北襄樊姐姐家里。

12月27日晚上20点16分,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短信。但当时我睡了,没看到。两个多小时后我起来上厕所,看到了短信,睡意全消。这条短信说:“你好,我是颜钧的姐姐,请问颜钧这两天有没有和你们联系,他好几天没回家,我们很担心,如果和你们联系过,请你劝劝他,叫他回家,谢谢!”我马上把电话打过去。颜钧的姐姐颜玲说,“上个星期五”,她劝颜钧找份工作安稳下来,颜钧不听,自己走了,从此再未回家。湖北襄樊离陕西汉中好几百公里,颜钧来襄樊住了好几个月了。我问颜玲给她父母打电话没有,她说打了,但一点消息也没有。

我算了一下,“上个星期五”是23日,跟天水被抓是同一天!天水是下午15点被抓的,颜钧是中午12点多离开姐姐家然后失踪的,难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我马上把情况告诉了几位朋友。唐元隽说,暂时先别急,等搞清楚颜钧到底是出逃了还是被抓了,或者找个地方打工了,然后再作处理。

我跟颜玲商量好,每隔两、三天我给她打个电话看看情况。期间不管谁有新的消息,立即通知对方。接下来几天中,无任何进展。

2日,我打电话给颜玲,颜玲说元旦那天颜钧给他哥哥打过电话,说目前在一个地方,很好,不用家里担心。我听了有些放心。颜玲说当天曾给我发过短信,但我未收到。另外,颜玲还更正说,她把时间记错了,颜钧走的那天是24日。颜玲说,颜钧出走没有任何迹象,连牙膏、牙刷、换洗的衣服都没带。就是说,颜玲有些狐疑。我也是,心并没有完全放下来。

果然,今天证实颜钧已于昨天跳海东渡台湾!我马上打电话告诉了颜玲。颜玲有些出乎意外,但希望朋友们帮忙,让颜钧有个好的去处。下午,我又接到颜钧哥哥颜东的电话。颜东说,他跟妹妹颜玲还不敢把消息告诉父母。前天颜钧给他打电话时,说是在福州找了份工作,不用家里人担心了,根本没想到如此。颜东和颜玲都希望颜钧的朋友们和国际社会充分尊重颜钧投奔自由的选择,给予颜钧一个好的归宿。晚上,《美国之音》报道了记者对颜钧母亲采访的消息。

目前,旅居美国和台湾的唐元隽、燕鹏、徐水良等大陆异议人士正在采取行动,争取为颜钧寻求政治庇护。另外,颜钧入狱前在工作中结识了何清涟、草庵居士等学者,相信他们也能给颜钧提供一些帮助。

作为颜钧的朋友,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更多的人权组织和政府机构来关心颜钧的情况,希望颜钧早日获得真正的自由。

下面是颜钧的有关资料:

父亲颜克勤的电话:86-916-264-5036
哥哥颜东的小灵通:86-916-885-0967
姐姐颜玲的手机:86-131-7723-7915

颜钧有关资料网页链接:

http://www.asiademo.org/gb/author/yanjun.htm
http://www.penchinese.com/wipc/01wipl0/07yj.htm
http://www.boxun.com/hero/yj/
http://hexun.com/bingde/default.html
http://spaces.msn.com/members/salt–light/

2006年1月3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王金波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