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6

王金波:在《改善政治犯良心犯关押状况的呼吁》上的签名

完全同意

2005-08-16 23:40 王金波 中国山东莒南

我比姜福祯先生来得更迟。

到签名截止日期2004年12月31日时我仍在狱中,正在忍受着与刑事犯混押所造成的种种苦难。

我认为,监狱当局之所以把我跟刑事犯混押而跟政治犯和法轮功人士事实上隔离,完全是为了迫害我。刑事犯李宝庆(潍坊)、陈玉明(潍坊)、李林(济南)、曲亮(济南)、黄大勇(济南)全具有黑社会背景,他们对我的殴打事实上都得到了山东省监狱第一监区副教导员刘宏利的默许、怂恿、支持或操纵。而刑事犯李宝剑(天津)即使不具有黑社会背景,其心狠手辣也不亚于以上几人。刘宏利等警察故意激化我跟刑事犯的矛盾,企图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跟刑事犯之间的矛盾上,而我始终明确地在致胡锦涛等人的信中指出,如果我死了,首先要追究山东省监狱及其警察的责任。

因此,我完全赞同这个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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