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启蒙与民主运动是何关系?政治学家王惠岩教授在《〈西方民主史〉序》中说,“西方各国都经历了思想启蒙、民主运动和先后建立民主制度的历史过程。”那么当前中国处于哪个阶段呢?
在刚刚过去的半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不少知识分子表现出了一种人格的二元分裂现象:一方面对官方意识形态有着某些游离的倾向,另一方面却不得不在极权主义体制下力求安身立命而委曲求全。顾准、遇罗克之类的知识分子毕竟寥若晨星。本文无意对这些为数不少的知识分子进行指责,因为责任不能主要由他们来负。在1950-1970年代,即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专制的一段时间,根本不用侈谈思想启蒙,因为所有的异端思想均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即使后来偶尔发现几个幸存的零星的漏网之鱼,也因其当时已被社会边缘化而几乎未起作用。
1980年代终于有人接过“五四”的传统,开始了新启蒙运动。这次启蒙的对象基本上仍在知识分子内部,是知识分子中少数对多数的启蒙。这些知识分子主要是从事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其他群体所受的影响要小得多,尽管也产生了一些优秀分子。至于大多数民众,还远远谈不上。
“六四”惨案使新启蒙运动噶然而止。当局愚弄蒙昧、收买诱惑和镇压威胁的三种手段,使1990年代初期的知识分子对思想启蒙三缄其口。但1992年经济市场化重新启动后,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带动其他领域同国际惯例接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日益增大并在某些领域已基本接近接轨,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已不知不觉身处现代文明之中,从而使当局中世纪的愚弄蒙昧手段基本失效。另一方面,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经济萧条和衰退使当局“花钱买稳定”的政策在几十年储备告罄、大举借内外债的背景下也逐步失效。与此同时,因制度性、结构性的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社会财富大量集中于官僚阶层而造成的工人农民受生活所困而上访请愿事件与日俱增、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信仰和道德出现危机与真空、犯罪率上升、人口压力加大、环境日益恶化、民族矛盾时有激化等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当局镇压威胁的手段在大力加强的同时却更显苍白无力。伴随着这个历史阶段的到来,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已完成了自身启蒙的过程。现实生活中现代文明的发展对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和社会公正的需求同现存秩序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对现代文明发展的障碍和威胁之间的二元对立,已使知识分子群体认识到,不对现存秩序进行革新就不能保证现代文明的发展。于是,他们在世纪末开始了面向新世纪的思想启蒙。这样,思想启蒙的对象从知识分子自身转移到了以广大民众为主体的其他群体。
这些思想启蒙中的知识分子又分为几类。一类是“为知识而知识”的纯学术型知识分子。这是民主社会里知识分子的常态。中国传统文化和共产主义文化均排斥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思想,知识分子只有依附于政权才能存在。这类摆脱了官方意识形态控制的独立的自由知识分子的出现,使民众渐渐领悟到一个道理:原来人们完全可以独立地活着,不必非得对政权意志进行依附和诠释。这种远离政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使民众对政权产生了离心作用,是一种用自身的表率来对民众进行的思想启蒙,尽管思想启蒙可能并非他们的初衷。这是一种广义上的思想启蒙。
第二类知识分子作为1980年代新启蒙运动的参与者或直接继承者,秉承近代和“五四”的启蒙传统,自觉地通过著书立说对传统和现实进行理性的批判和解构,并致力于新价值体系的建构和普及。他们的著作或言论基本能够在当局允许的媒体上公开发表,潜移默化、循循善诱或振聋发聩地对广大民众进行思想启蒙。这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思想启蒙。
第三类知识分子直接参与受到当局残酷镇压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他们中有许多人本已在中共体制内取得一定成就或职位,但因在民主运动高潮中所起的作用而遭镇压并被排斥于体制之外,甚至坐牢或流亡海外。无疑,他们也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
至于那些仍在替当局辩护并反对思想启蒙的知识分子,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当前的思想启蒙已同民主运动有了某些结合。这是由于技术进步的结果,尤其是以Internet革命为标志的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今天和明天已不再是昨天的翻版,而是不断被赋予新的特点。在民主化进程方面,新的特点之一便是:思想启蒙、民主运动、建立民主制度不再是历时较长、分期较明显的三个阶段,而是历时较短、分期较模糊,前后两个阶段往往是混合的,只不过在不同的阶段凸显出不同的特点。目前便是思想启蒙与民主运动相混合的阶段,以民主墙运动为起点的当代民主运动与新启蒙运动是同时开始的。
这又引出一个话题:我为什么一再强调思想启蒙呢?
“六四”惨案发生的必然性之一是,军队仍是当局镇压民众的工具。随后的苏东剧变中,各国军队基本保持中立(罗马尼亚事件中军队倒戈和苏联“8·19 事件”中军队转为效忠合法总统两件事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这种意义),无疑同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和持不同政见者运动的思想启蒙有着必然的联系。
98组党运动中王有才发起筹组民主党的本意,据我了解是“凝聚一批有见识、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共同传播思想、承担责任、推动社会变革”,并且他在狱中“仍然认为思想传播至为重要”。我认为,作为传播自由思想的一个载体和争取公民权利的一种手段,98组党运动注重的本来是思想的传播和公民权利的争取。但在后来的筹备活动中,有些民主党人士将组党的目标转为建成一个具可操作性的反对党并急于求成,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不成熟、不负责任的表现,其危害已有目共睹。假如98组党运动的目标始终定位于以省为单位的民运人士的松散联盟并传播思想、争取公民权利,很多悲剧性后果或许可以避免。
去年7月我在《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纪念98组党运动1周年》中认为,“当前我们最需要做的是争取公民权利的启蒙工作。”这里重点在启蒙。争取公民权利并非意味着无原则地鼓动群众上街,因为经验证明群众运动并非天然合理。我所理解的争取公民权利,是指本着公开、理性、非暴力的原则和最低社会成本的原则,运用法律的手段争取国际和国内有关文件和法律已明确了的公民各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争取公民权利的过程中,民众仅仅懂得怎样做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懂得为什么这样做。前者属于争取公民权利的具体操作;后者是基础,是主要由知识分子从理论上阐明、每个公民均可参与的思想启蒙。
极权主义最惧怕的是自由的思想。在极权主义走向衰竭的今天,破除当局对信息封锁的最好办法就是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传播思想,这实际上是个思想启蒙的过程。在思想启蒙与民主运动相混合的阶段,争取公民权利是手段、进行思想启蒙是目的。一俟进入民主运动与建立民主制度(制度创新)相混合的阶段,思想启蒙退居次要地位而制度创新成为主要目的。
自1998年以来,又有几十名民运人士入狱,并有大批民运人士遭到非法传讯、拘留、软禁、监视居住以及解雇和开除学籍等种种迫害。在民主党遭受重创、民运处于低潮、“六四”平反未显端倪的今天,本文认为,在总结经验、调整策略的基础上,民运工作宜参考以下几点:
一、保存实力。近两年,包括二三十名民主党人士在内的几十名入狱的民运人士中,不乏能力较强、影响较大的优秀人士。这是民运的重大损失。损失一个民运人士决非仅仅意味着损失一个人,而是往往意味着损失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甚至更多,因为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受他影响的群体。在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避免入狱。这就要求我们应理性、智慧地开展工作。
二、传播思想,启蒙民众。思想的力量是无可比拟的。很难想象,没有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思想的作用,民运人士会在极权主义体制下从事随时可能失去自由的民运工作。为将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思想传播给广大民众,我们就要进行艰苦卓绝的思想启蒙工作。当民众普遍接受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思想的时候,思想启蒙的目的就达到了。
三、待机而发。民主制度的建立(制度创新)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我们在促进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应本着最低社会成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这就要求我们以足够的理性和最大的智慧,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思想进一步普及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时机对现存秩序进行合理的冲击,最终建立民主制度。
2000年5月26日03:05急就,山东莒南
2000年11月23日二稿,山东莒南
【作者注】
现在正值中国民主党组党7周年,我应写文章以示纪念。但由于我刚刚出狱,对情况不太了解,又没有上网的条件,所以一时写不出新的文章。本文写于5年之前,国内一些朋友看过,但从未发表。2001年我被定“罪”时,本文是“罪证”之一。当然,文中的一些观点,我现在不一定完全赞同。
2005年6月21日,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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