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落幕的中共18大最大的悬念之一是习近平能否接任胡锦涛的军委主席职务。结果出来之后,世人对胡锦涛的裸退好评如潮,因为这是中共建政63年来中共4代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在职务上完全退休——毛泽东至死都是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江泽民退出中央委员会后均留任军委主席两年。
习近平11月15日接任中共总书记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后,已有两次作为新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公开活动,分别是16日出席军委扩大会议和23日出席军委晋升上将军衔仪式。
魏凤和晋升上将是根据惯例
15日中共18届1中全会习近平正式接班后,第一项正式的公开活动是次日出席军委扩大会议,以此显示军队在中共权力体系中的首要地位。这次会议标志着胡锦涛正式把军权交给习近平。
23日新任军委委员兼二炮司令员魏凤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是依据17日新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的命令举行的。此前魏凤和是中将。
1988年解放军恢复军衔制后,已授予和晋升19批上将(包括上将军衔和武警上将警衔,下同)。其中有5次,在晋升的人中有军委委员。也就是说,这些人是先以中将军衔当上军委委员,然后晋升为上将。
第一次是1993年6月,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朱敦法、张连忠、曹双明6人晋升上将,其中张万年(总长)、于永波(总政主任)、傅全有(总后部长)3人已于1992年10月和1993年3月分别成为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和国家中央军委委员。第二次是1999年9月,郭伯雄(常务副总长)、徐才厚(总政常务副主任)2人几天前刚刚当上中共中央军委委员。第三次是2004年9月,张定发(海军司令员)、靖志远(二炮司令员)2人几天前刚刚当上中共中央军委委员。第四次是2007年11月,常万全(总装部长)几天前刚刚当上中共中央军委委员。
现在这次是第五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修正)第10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这次魏凤和晋升上将是根据此条例以及此前的惯例,由中将军衔的新任军委委员晋升上将。
晋升上将的军衔由谁授予?
这18次晋升上将军衔,都由谁授予(即签署命令和颁发命令状)?
1993年6月、1994年6月、1996年1月、1999年9月、2002年6月,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授予。2004年9月,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兼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授予。2006年6月、2007年7月、2007年11月、2008年7月、2009年7月、2010年7月、2011年7月、2012年7月,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兼国家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授予。2012年11月,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兼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授予。
1998年3月、2000年6月、2004年6月,均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兼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颁发上将军衔警衔命令状。其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晋升上将军官军衔命令,国务院总理(分别为李鹏、朱镕基、温家宝)、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晋升上将警官警衔命令。
由此可见,在具体操作中,如果晋升的上将中没有武警,那么签署命令和颁发命令状的全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有时兼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有时兼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如果晋升的上将中有武警,那么其中的武警上将的晋升命令状要由国务院总理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共同签署。但颁发命令状的,只有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国防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第13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一)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因此,以解放军为主体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由国家中央军委领导。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3条规定:“军官军衔是区分军官等级、表明军官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军官的荣誉。” 第1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第22条规定:“被决定任命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军官晋升为上将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授予上将军衔。”
因此,军官军衔是国家而非其他任何组织给予的荣誉,上将军官军衔的晋升,只能由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授予。
解放军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卫军
由上可知,2004年9月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兼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胡锦涛和2012年11月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兼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习近平分别授予新任上将军官军衔,是不合法的。这两次,应分别由时任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和现任国家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授予。
有人说,《国防法》第3章《武装力量》中的第1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但是该条款与该法《总则》中的第5条“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相抵触,因为实施统一领导这个行为的只能有一个主体,那就是国家(通过国家中央军委)。同时也与《宪法》第2条、第29条、第93条、第94条相抵触。因此,《国防法》第19条的规定是无效的。
但是,在中共建政63年的时间里,宪法和法律从来都是摆设,中共一直在违反它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军队的所有经费均出自国家财政也即纳税人,但这些经费以及几百万军人都归且只归中共所有,解放军实际上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卫军。
1949年10月1日中共建政当天,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宣布成立,同时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停止活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3条规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管辖并指挥全国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在这期间,虽然军队实际上掌握在中共手中,但毕竟中共内部没有管理军队的相应机构,只能通过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管理,而且,毕竟有几个非中共人士也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成员。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设立国防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即行撤销。虽然《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即武装部队的统帅权属于国家主席暨国防委员会主席,但从实际运作看,国防委员会是军事参议机关,无决策权、军队统帅权、军事决策权。实际上,《宪法》通过的当天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设立并组成了中共中央军委,作为政治局领导下的军事工作决策机关,在实际上掌控军队。但是,国防委员会仍有几个成员是非中共人士。1975年全国人大修改后的《宪法》规定由中共中央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国防委员会被撤销。这样,军队赤裸裸地成了中国共产党的私产,连遮羞布都扔了。从此以后,非中共人士再也未能参与军队的管理——哪怕只是名义上。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规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这才重新拾起遮羞布。但此后的30年证明,遮羞布再怎么遮羞,也掩盖不了解放军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卫军的实质。
2012年11月24日
注:本文分两部分发表在香港《明镜月刊》
王金波:国防军成了“党军”,直接与《宪法》冲突
不能自圆其说的《宪法》和《国防法》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谁领导谁,一直与宪法发生冲突。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国防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第13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一)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由此可见,以解放军为主体的武装力量属於人民,它应该由国家中央军委领导。虽然《国防法》第3章《武装力量》中的第1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但是该条款与该法《总则》中的第5条“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相牴触,因为实施统一领导这个行为的只能有一个主体,那就是国家(通过国家中央军委);同时也与《宪法》第2条、第29条、第93条、第94条相牴触。因此,《国防法》第19条的规定是无效的。
习近平向魏凤和(图左)颁发《晋升令》。
63年来国防军逐步演变为“党军”
1949年10月1日中共建政当天,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宣布成立,同时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停止活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3条规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管辖并指挥全国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在这期间,虽然军队实际上掌握在中共手中,但毕竟中共内部没有管理军队的相应机构,只能通过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管理,而且,毕竟有几个非中共人士也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成员。
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设立国防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即行撤销。虽然《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即武装部队的统帅权属于国家主席暨国防委员会主席。但从实际运作看,国防委员会是军事参议机关,无决策权、军队统帅权、军事决策权。实际上,《宪法》通过的当天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设立并组成了中共中央军委,作为政治局领导下的军事工作决策机关,在实际上掌控军队。但是,国防委员会仍有几个成员是非中共人士。
1975年文革当中,全国人大修改后的《宪法》规定由中共中央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国防委员会被撤销,这样,军队赤裸裸地成了中国共产党的私产,连遮羞布都扔了。从此以后,非中共人士再也未能参与军队的管理——哪怕只是名义上。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规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这才重新拾起遮羞布。但此后的30年证明,遮羞布再怎么遮羞,也掩盖不了解放军只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卫军的实质。
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政治改革,针对魏凤和上将的晋升令,这种习以为常几十年的任命方式,如果改变为两个军委主席签字,未免不是令人耳目一新的改革之举。进而理顺军队与国家与党的关系,修改混乱、冲突的宪法和法律条文,则是向着政治改革迈出的脚踏实地的一步。(作者为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明镜月刊》35期)
王金波:没有胡锦涛签字,习近平授上将能生效吗?
习近平11月15日接任中共总书记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几天之内,已有两次作为新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公开活动,这就是11月16日出席军委扩大会议和23日为新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兼二炮司令员魏凤和晋升上将颁发《晋升令》。
习近平上台之后,提拔的上将虽然只有一人,但是时间之短、速度之快,还是令人分外嘱目。
魏凤和晋升上将依据军衔条例
17日新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了新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兼二炮司令员魏凤和晋升上将的命令,23日,军委举行晋升仪式,习近平亲自为他授衔。
解放军自1988年恢复军衔制并举行第一次上将授衔仪式之后,至今已晋升19批上将(包括解放军上将军衔和武警上将警衔)。其中只有6次,对军委委员进行了晋升。第一次是1988年9月晋升17位高级将领上将军衔,其中有6位军委委员:洪学智、刘华清、秦基伟、迟浩田、杨白冰、赵南起。第二次是1993 年6月(其中总长张万年、总政主任于永波、总后部长傅全有3人已于1992年10月和1993年3月分别成为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和国家中央军委委员)。此后是1999年9月的第三次(常务副总长郭伯雄、总政常务副主任徐才厚)。第四次是2004年9月(海军司令员张定发、二炮司令员靖志远),第五次是2007年11月(总装部长常万全),这些人和此次二炮司令员魏凤和一样,都是刚刚当上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后被授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修正)第10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这次魏凤和正是根据此条例,迅速晋升为上将的。
19批上将,由谁授予?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恢复军衔制,是军队正规化改革的开始。1988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的邓小平,为17位高级将领签发《上将军衔晋升令》。
江泽民从1989年11月接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1993年3月接任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到2004年9月卸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15年期间,一共8次晋升79名上将。胡锦涛2004年9月接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2005年3月再接任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到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一中全会裸退,至今还担任着国家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两个职务。8年间,他先后9次,晋升上将45人。
2004年9月25日,军委在北京八一大楼为两位新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张定发(海军司令员)、靖志远(第二炮兵司令员)举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晋升令》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发的,但当时江泽民还担任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只有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签发的《晋升令》是否有效呢?
由此同样可以质疑本月17日,习近平一个人为魏凤和签发的上将《晋升令》是否有效?因为胡锦涛至今仍是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明镜月刊》35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