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2

王金波:川普被弹劾是光荣还是耻辱?

12月1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对川普总统的弹劾案。我认为,即使川普明年再次当选美国总统也改变不了他是美国历届总统最大的耻辱这一事实,因为被众议院弹劾的3个总统(此外还有正式弹劾前辞职的尼克松)当中,川普是第一个在第一任期被弹劾的总统,打破了历史纪录。

朋友A批评我:“熊大绝对没有人弹劾,按你的逻辑很光荣。”

朋友B支持A:“耻辱并不是以在什么时候被多少人弹劾、反对而论。如果以此而论,这个世界上金正恩永远是第二光荣,美国总统永远是最耻辱的,因为这个世界从来是美国总统比其他国家首领的反对者多。”

当然,在我看来,A和B的观点都站不住脚。因为我前面的观点,有几个逻辑前提。

第一个逻辑前提是,被弹劾必然是美国总统的耻辱。道理很简单,众议员是按人口比例产生的民意代表,他们的投票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的意见。此外民调也显示众议院的弹劾获得了美国民众的多数支持。亲近川普的福克斯新闻(Fox News)12月15日的民调显示,54%的受访民众希望川普被弹劾,其中50%不只是希望弹劾,而且希望川普下台。最近几十年来,差点被弹劾的尼克松和曾被正式弹劾的克林顿,把被弹劾当成光荣还是耻辱,早已有定论,川普被弹劾怎么可能会有例外?


第二个逻辑前提是,民意必须能够得到充分体现,民意代表机关必须拥有对政府首脑的实际弹劾权力。美国的民意能够通过体制内的民意代表机关得到充分体现,中国、朝鲜的民意通过体制内的民意代表机关得到体现的可能性接近于零——对此,包括A和B在内的朋友们不会表示不同意。美国的参众两院都拥有对总统的实际弹劾权力,且均曾投过票(只不过参议院毫无例外地否决了众议院通过的弹劾案)。中国宪法虽然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但完全没有涉及弹劾的程序。朝鲜的宪法我没看过,估计不可能强于中国。实际上,中朝两国的所谓民意代表机关根本就不代表民意,只是掌握最高实权的统治者的下属机构和橡皮图章。

A和B的错误都在于,谈论问题脱离了具体的语境、超出了适用的范围。类似的错误还有:批评自由过多还是福利过多,在欧美是现实存在的真问题,在中国、朝鲜则是十足荒谬的伪问题——因为在中朝两国,民众的自由均接近于零(中国略高于朝鲜),福利均为负数。通过规避敏感词的方式通过网络审查,在中国是现实存在的真问题,在欧美则是完全不存在的伪问题。

B还犯了另一个错误:“这个世界从来是美国总统比其他国家首领的反对者多”有违事实。如果这里所指“反对者”仅限于国内,由于印度人口有13亿多,印度总理或执政党有3亿多(美国全国人口)反对者应该轻而易举,远超美国总统的反对者吧?如果这里所指 “反对者”是放在全世界范围,那么有谁能超过川普的好朋友金正恩呢?

2019年12月22日凌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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